由IRDAI組成的工作組于去年11月提交了有關重新審視零售工程保險業務的報告。它提出了與零售工程產品相關的各種建議,并且還推薦了某些標準覆蓋以滿足零售客戶的需求。
工作組認為,迫切需要重新設計“項目所有風險”政策和/或“運營包”政策,并適當設計最大的內置保險范圍,以幫助零售工程保單持有人獲得正確的保險保護。
一項建議是將零售工程保險保單的定義修改為“承包所有風險保險[CAR],架設所有風險保險[EAR]和承包商工廠和機械的“保額最高為5億印度盧比(675萬美元)的保單”。 [CPM](項目)保單和5億印度盧比用于機械故障[MBD],BPP [鍋爐和壓力裝置]和EEI [電子設備保險](運營)保單。”
簡化和標準化產品結構
工作組建議修訂四種零售工程保險產品。零售項目的所有風險,零售業務包裝政策,CPM(已改版)和EEI(已改版)。強烈建議簡化政策措辭以及政策文檔的標準格式/結構。IRDAI可以要求所有保險公司采用統一的產品結構,功能,附加組件,措辭以及條款和條件。
其他建議包括:
將關鍵功能文檔(KFD)作為策略文檔的一部分,以提高范圍,條款和條件的清晰度。
可以通過幾種不同的方式確定賠償金,例如,根據運營政策的“建設性總損失”進行結算;在與專家進一步討論后,可以合并標準折舊圖,將標準單筆超額固定為索賠金額的5%,但最低為10,000印度盧比,依此類推。
涵蓋任何建設和/或架設項目的全包風險政策將幫助零售客戶及時掌握項目保險的所有必需信息,并避免在選擇建設或架設政策時產生混淆。
更改方法以獲得保險金額和CPM保險的結算基礎。
通過定義被保險人和保險人,被保險人的責任,并起草經修訂的獨立電子設備保險單,并提供正確的設備描述和承保范圍。
工作組認為,如果接受其報告中的建議,起草詳細的政策措辭,條款,保證和條件將需要一些時間。
征求對該報告的反饋意見,該報告將于5月20日之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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