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保險公司在向被保險人支付理賠款時,因失誤多寫一個零,導致多支付理賠款50余萬元,保險公司能追回多支付的賠款嗎?被保險人獲得的此筆款項屬于什么性質?應如何處理?以下訴責險投保案例為你解析!
一、案情回顧:
2016年1月12日,投保人四川某電力有限公司為全體員工向某人壽保險公司投保《建筑工程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張某斌為投保人的員工,即保單項下的被保險人。
2016年6月18日,張某斌工作時不慎摔傷致腰椎骨折,治療花費醫療費2萬余元。治療終結后經某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張某斌構成9級傷殘。后張某斌持保單向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對賠款理算后確定應支付張某斌保險賠償金6萬元。
2017年2月保險公司支付上述賠款時,因工作人員疏忽將轉賬金額錯寫為60萬元支付至張某斌賬戶。保險公司發現上述錯誤后多次與張某斌溝通要求返還多支付的部分,張某斌無正當理由拒不返還。
保險公司無奈以張某斌為被告,訴至某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張某斌歸還不當得利款54萬元。
為防止張某斌訴訟期間轉移財產逃避生效判決的履行,保險公司即在起訴同時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要求保全張某斌的賬戶。
根據法律規定保全申請人須提供保全擔保,某保險公司即向我司投保訴責險做保全擔保。我司經審查原告的證據資料后做出承保的決定,為投保人出具訴責險保單保函交法院。
二、案件分析點評:
本案為不當得利返還糾紛案件。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損失的事實。我國《民法通則》第92條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民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我國《民法總則》第112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根據上述規定,不當得利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受益人返還不當得利,受益人應該返還不當得利。
本案中,保險公司應給付給張某斌的保險理賠款為6萬元,因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疏忽,錯誤轉賬給張某斌60萬元。張某斌沒有合法根據,獲得的超過6萬元以外的54萬元就屬于不當得利,保險公司有權要求其返還,張某斌應予以返還。
故本案保險公司的訴請有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申請保全張某斌的賬戶,保全錯誤及造成損失的概率低,因此我司作出承保的決定。
三、投保提供資料:
1、起訴狀;2、保全申請書;3、證據資料:保險理賠申請書、理算記錄、轉賬支付記錄等。
四、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985條: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第987條規定:得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賠償損失。
訴責險風險評估:第一次訴訟未交訴訟費撤訴了,再次訴訟保全風險高嗎?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突破合同相對性的起訴及保全,引發了訴責險的賠案!!!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基于重復的訴訟請求的保全,引發了訴責險的賠案!!!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內部印章管理混亂錯誤起訴,引發的訴責險賠案!!!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被推翻的工程造價鑒定報告,引發了訴責險的賠案!!!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起訴索賠稅款變更為返還發票,會構成保全錯誤嗎?!!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購買事故車后提起3倍車款賠償訴訟,會構成保全錯誤嗎?!!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推翻生效調解協議的財產保全,會構成保全錯誤嗎?!!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甲方訴乙方賠償工程質量維修金兩次撤訴,被判保全錯誤賠償損失!
保全錯誤的100個理由:甲方訴乙方返回超付工程款的財產保全,被判賠償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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