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健康日益受到重視,與健康相關的商業健康險越來越活躍。商業健康險除了在產品設計上不斷創新,在營銷手段上也推陳出新,以增加賣點。不過,有時卻涉嫌違法違規。
近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河南金融監管局辦公室向轄內人身險分公司下發通知,嚴禁在保險業務活動中以“特藥卡”“CAR-T卡”等權益卡形式給予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合同以外的利益。同時,監管鼓勵險企探索差異化經營,適度提供滿足保險消費者需要的增值服務。
作為保險業中常見的違法違規行為,“給予被保險人合同以外的利益”這一問題經常出現在監管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但以往多是“返傭”或給予加油卡、購物卡等形式,如今的合同外贈送延伸到健康服務領域。
這一現象的出現,不僅違反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其本質上也帶有一些噱頭、博眼球的嫌疑,畢竟,從“特藥卡”“CAR-T卡”來看,價格不低,也很稀缺,將這些作為“贈送”,華而不實,容易造成后續的矛盾糾紛。此次監管下場整頓,也是保障消費者權益的一次行動。
嚴禁贈送“特藥卡”等權益卡
河南金融監管局指出,近期在日常的監督中發現,個別保險公司在保險業務活動中存在向消費者贈送“特藥卡”“CAR-T卡”等權益卡的行為,這涉嫌給予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
同時,監管還指出,“特藥卡”“CAR-T卡”等權益卡的提供方為第三方機構,但這些第三方機構規模小、實力弱,且未獲得金融業務經營資格,相關產品模仿保險產品的條款設計和賠付責任,易引發消費者與第三方機構和保險公司之間的糾紛。因此,存在很大的經營風險。
眾所周知,特藥,指的是針對重大(罕見)疾病、臨床必需、療效確切但價格昂貴、治療周期長的藥品。這類藥品通常通過定點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供應,并已納入國家醫保支付范圍。特藥的出現,為許多患者帶來了生的希望。
CAR-T,嵌合抗原受體T細胞免疫療法,是一種治療腫瘤的新型精準靶向療法,近幾年通過優化改良在臨床腫瘤治療上取得很好的效果,是一種非常有前景的,能夠精準、快速、高效,且有可能治愈癌癥的新型腫瘤免疫治療方法。但CAR-T的治療費用非常昂貴,曾有信息顯示,CAR-T治療,一針就高達120萬元。
一般而言,特藥及CAR-T都是為了應對重疾而存在的,在一些重疾險產品或百萬醫療險產品的保障責任中會有涉及。但兩種珍貴且價格昂貴的醫療方式,能輕易被拿來當作“額外贈送”,很明顯有搞噱頭、博眼球的嫌疑,且華而不實,最終很容易造成保險糾紛。
因此,監管要求各保險公司嚴格遵守監管規定,規范經營行為,強化營銷人員管理,嚴禁在保險業務活動中將權益卡作為邀約輔助工具,由保險公司直接或通過營銷員向消費者贈送。嚴禁在保險產品宣傳、講解過程中,誤導消費者將權益卡與保險公司掛鉤,誘導消費者將權益卡權益誤認為是由保險公司提供。
另外,監管還嚴禁將權益卡所宣稱的特藥補貼、費用報銷等功能與保險產品的保障責任混為一談,變相夸大保險責任,欺騙消費者。
“給予合同外利益”界定也有爭議
其實,在金融業,給予優質客戶、長期客戶一些促銷性質的小禮品甚或抽獎是正常的銷售手段,是增強客戶體驗的方式,在銀行、證券業也非常普遍。不過,作為以保險合同為基準的保險業,一切以保險合同中的保險責任來履行相應的職責,這不僅可以規范銷售行為,還可以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但有些營銷員為了獲客,開始行違規之事,“給予被保險人合同以外的利益”就是其中之一。
從近年來的保險處罰來看,每年的保險罰單中,“給予被保險人合同以外的利益”成為保險公司遭受處罰最多的違規事項之一,幾乎沒有哪一家公司可以躲過。曾有媒體統計,2012—2022年,針對“給予合同以外利益”而產生的罰款金額高達近1.8億元,且每年會有不少于200張這類罰單,從這些便可以看出這一問題的嚴重性。
那么,“給予合同以外的利益”真的就是全錯?其實,對于這方面也存在一些爭議。
2021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太保戰略研究中心主任周燕芳提交了一份關于《保險法》“禁止給予保險合同以外利益”的修訂建議,她建議,對“禁止給予合同約定以外利益”的定義和范圍加以明確,指導機構經營和金融監管。
如《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第四項和第一百三十一條第四項規定中“給予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限于支付保險費回扣、傭金回扣等變相突破保險產品的費率水平的行為,不包括提供保險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客戶增值服務、開展未列入保險費率且屬于保險機構專項費用內的客戶營銷活動等正常經營行為。
同時,周燕芳建議,修訂《保險法》中“禁止給予合同約定以外利益”相應規定,確保在防范商業賄賂、不正當競爭的同時,賦予保險公司開展正當商業經營活動的一定自由度。
另有業內人士也表示,在當下實際操作中,執行不得給予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的規定如過于絕對,對給予客戶合理的低耗值禮品和增值服務也“零容忍”,是值得商榷的。
合同內增值服務受鼓勵
事實上,監管也不不斷調整相關政策。例如,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健康保險管理辦法》第五十六條就規定,“保險公司開展健康管理服務的,有關健康管理服務內容可以在保險合同條款中列明,也可以另行簽訂健康管理服務合同”;2020年9月推行的車險綜改,也首次將增值服務條款化。
而這些均是為了規范保險市場秩序,提高服務質量。
尤其是近年來,在保險產品同質化嚴重的情況下,一些險企也通過完善增值服務來留住客戶、開拓客戶。例如,車險中的道路救援、安全檢測服務、代為駕駛服務、代為送檢服務等;重疾險中的重疾綠色通道、線上/電話問診、預約掛號、住院綠色通道、就醫陪診、贈送體檢等;醫療險中的健康咨詢、就醫綠色通道(協助門診掛號/陪診/安排住院)、贈送體檢、電話家庭醫生、海外第二診療意見等。
增值服務,已成為險企贏得客戶的重要內容之一。因此,在此次監管下發的通知中,也鼓勵險企探索差異化經營,適度提供滿足保險消費者需要的增值服務。
具體來看,鼓勵險企在依法合規基礎上,細分客戶需求,圍繞老年人、患病人群、新市民等不同群體,探索提供滿足不同人群需求的差異化服務舉措。在服務方式上,逐步從事后理賠向事中事前增值服務轉變,不斷優化健康保險、健康管理綜合服務,切實提升客戶滿意度和體驗感。
監管要求,為消費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務的,要嚴格依據《健康保險管理辦法》規定開展,嚴禁以“博眼球”“拼噱頭”等方式為客戶提供華而不實且違反監管規定的增值服務。
借此次問題的出現,河南金融監管局要求轄內人身險分支機構立即進行排查,是否存在向消費者贈送“特藥卡”“CAR-T卡”等權益卡的行為,對于存在的應馬上停止,排查并積極化解糾紛、風險、隱患。
同時,監管督促各險企強化合規教育,加強內控管理,堅決杜絕各級機構采購上述權益卡用于保險業務活動的行為。
周評|面對國家大勢和存量市場,如何樹立“大保險觀”?
監管嚴禁“特藥卡”“CAR-T卡”成保險營銷贈品,部分地區摸底排查
周評|從“雙11”到保險“開門紅”,正在告別“大進大出”式消費
保險業多位高管失聯,找尋背后的那些蛛絲馬跡!
玖亓周評|10萬億化債!財政刺激救短期,最終化債靠發展
時隔三年半,水滴擬赴港再上市!內情主導,還是外因倒逼?
探求專業養老險公司致力成為經營第三支柱“頭部”的方法論
三季度被股市“甜”到的險資,最近盯上哪些新“標的”?
玖亓周評|險企三季報的“高光”和波動
五大上市險企盈利暴增!“規模+盈利”能否可持續,半喜半憂!
華泰人壽高管變陣!友邦三員大將轉會鄭少瑋擬任總經理即將赴任業內預計華泰個險開啟“友邦化”
金融監管總局開年八大任務:報行合一、新能源車險、利差損一個都不能少
53歲楊明剛已任中國太平黨委委員,有望出任副總經理
非上市險企去年業績盤點:保險業務收入現正增長產壽險業績分化
春節前夕保險高管頻繁變陣
金融監管總局印發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災保險賠付及預賠工作
31人死亡!銀川燒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況,預估保險賠付超1400萬元
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于開展人壽保險與長期護理保險責任轉換業務試點的通知》
董事長變更后,中國人壽新添80后女總助
國內首家批發保險經紀公司來了,保險中介未來將走向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