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契銳評
年關將至,開門紅激戰更酣。
歸家的打工人,錢包或鼓或扁,但銀行仍是多數錢包的終極歸處。
就保險業而言,銀保渠道在這個時點的競爭將更趨白熱化。
基于費用的無序競爭,這一銀保渠道的老問題在此之前已屢被規范。
2024年1月17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印發《關于規范人身保險公司銀行代理渠道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隨后,1月26日,中保協發起“關于促進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健康發展的倡議”,對于銀保“報行合一”的要求逐層壓實,費用管控開始真正的“長牙帶刺”。
從媒體公開報道和行業實踐看,“小賬”(回扣)問題得到了明顯地遏制,銀保渠道的費用正逐漸回歸正常水平,如可持續,渠道價值必將得到進一步提升。
“放眼國外成熟市場,歐洲‘銀保一體化’合作模式充分表明,銀保業務可以實現基于雙贏的價值創造。在歐洲主要市場中,銀保渠道保費貢獻穩定在四成左右,部分國家銀保渠道占比高達60%~80%,且仍保持較高增速。此外,銀保新業務價值利潤率可以維持在20%~40%的較高水平。”
近日,麥肯錫發布的《擁抱變革:展望2024中國壽險行業》一文中,給出了如是數據,而這亦印證了長周期下,銀保渠道的未來價值和空間。
換言之,因為有價值,所以銀保的渠道爭奪戰仍會是行業的主戰場之一。
但人性往往是不可控的。
從同業交流數據看,2024年一月,已有個別公司在銀保渠道異軍突起,遵循“事出反常必有妖”的大眾邏輯,“小賬”等問題或許并不必然干干凈凈。
也正是基于這一邏輯,各地陸續推出了更務實的管控措施。
在一眾管控措施中,最值得關注的是某地行業協會的要求,其要求屬地銀保業務排名前20的保險公司,每家都上報一家其發現/認為存在違反報行合一要求的公司。
當然,這種操作方式有其現實基礎。
在近年來的保險市場上,任何一家公司冒頭,都有很大的概率被同業舉報,所以,在業內有個不成文的規矩,業務一般,要低調;業務好,更要低調!防的都是被舉報。
“舉報制度”在我國由來已久,有文獻記載的可追溯至堯舜時代。堯舜立進善之旌、誹謗之木,政有得失,民得書于木。即人們在交通要道上埋設立柱,作為辨認道路的標志;除這個作用外,百姓還可以在立柱上刻寫意見,因此,稱為“誹謗木”。此處誹謗的意思是指議論是非、指責過失,與現代的以不實之辭毀人的意思相去甚遠。隨著歷史的發展,舉報形式各異也趨于固定化。
當然,在舉報歷史上,保甲制度最為知名。《周禮?地官?遂人》中記載:五家為鄰,五鄰為里,四里為鄭。五家為伍,伍為之長,什伍為里,里置有司。商鞅變法將管仲的制度發揚光大。他把軍事制度應用于民間,把全國吏民編制起來,《商君書?畫策》中記載了執行的方式:“行間之治,連以五,辨之以章,束之以令”,配合上連坐制度,最終實現“行間無所逃,遷徙無所入”的目的。
簡言之,彼時,構成互相監督的基本單位就是“伍”,通過連坐的方式讓人們互相監視,互相揭發,從而保證農民不會脫籍,不會胡亂逃跑,或是偷偷逃到別國。
回歸到保險業,鑒于對全球銀保市場研究不足,尚無法判斷其他市場如何監控銀保渠道費用,但就我國保險業而言,在野蠻生長時期遺留的一些歷史問題,當然需要雷霆手段予以回擊。
公開的舉報和監督或者合理懷疑,在某些特點時點和特定領域,或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無論如何,在各地高度重視的背景下,我們一定可以期待一個干干凈凈的銀保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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