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克孜勒蘇監管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克銀保監罰決字〔2023〕13號
被處罰單位名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
地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阿圖什市天山東路40號1幢2樓
法定代表人:劉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規定,我分局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涉嫌違法一案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并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經查,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存在著以下違法行為:
一、將公牛(育肥牛)當做政策性奶牛承保。2022年1月-2022年2月期間,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將115頭公牛(育肥牛)當做政策性奶牛承保,涉及保險單38份、保費47790元。
上述事實,有保單抄件和批改處理資料、承保明細清單、人保財險新疆分公司審計核查報告、調查筆錄等證據證明。
二、編制提供虛假財務資料套取勞務費。2021年6月,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以人力資源服務費名義虛列勞務費31.54萬元,用于賠償出租方喀什某集裝箱鋼結構有限公司集裝箱損失。
上述事實,有勞務外包服務費下級機構明細清單、集裝箱租賃合同、支付憑證、人保財險新疆分公司核查報告、情況說明、調查筆錄等證據證明。
三、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2021年4月-11月,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將阿圖什某貨物運輸公司等部分無保險中介資質的車商渠道業務,虛構為個人代理人阿某的代理業務,套取手續費51萬元,并以現金方式支付至上述運輸公司。
上述事實,有代理人阿某個人代理銷售人員保險代理合同、代理人阿某銀行卡交易明細、人保財險新疆分公司核查報告、情況說明、調查筆錄等證據證明。
四、未經批準擅自變更營業場所。在未經克孜勒蘇銀保監分局核準情況下,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于2022年一季度擅自將營業場所搬遷至“新疆克州阿圖什市天山東路40號1幢2樓”。截至調查日(2022年8月24日),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仍未向分局申請變更營業場所,分局未下發批復。
上述事實,有保險許可證、房屋租賃合同終止協議、營業場所現場勘察照片、情況說明等證據證明。
綜上,我分局決定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上述將公牛(育肥牛)當做政策性奶牛承保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我分局決定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予以罰款人民幣11萬元。
上述編制提供虛假財務資料套取勞務費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我分局決定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予以罰款人民幣40萬元。
上述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一條,我分局決定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予以罰款人民幣25萬元。
上述未經批準擅自變更營業場所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二條,我分局決定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予以罰款人民幣5萬元。
綜上,我分局決定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予以罰款人民幣81萬元。
當事人應當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持繳款碼到財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銀行(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中信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招商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興業銀行、平安銀行、華夏銀行)中任意一家進行繳款。逾期,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當事人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中國銀保監會新疆監管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訴訟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行。
克孜勒蘇銀保監分局
2023年5月6日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克孜勒蘇監管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克銀保監罰決字〔2023〕14號
被處罰個人姓名:阿X
職務:時任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經理助理、農險事業部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規定,我分局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涉嫌違法,阿迪力·吐爾地應承擔經辦責任一案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并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經查,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存在著以下違法行為:
編制提供虛假財務資料套取勞務費。2021年6月,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以人力資源服務費名義虛列勞務費31.54萬元,用于賠償出租方喀什某集裝箱鋼結構有限公司集裝箱損失。
阿迪力·吐爾地,2021年1月負責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農險業務,2021年6月任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經理助理,分管農險業務。其負責統籌協調賠償集裝箱損失事宜,具體經辦參與編制提供虛假財務資料套取勞務費,應對編制提供虛假財務資料套取勞務費的行為負經辦責任。
上述事實,有勞務外包服務費下級機構明細清單、集裝箱租賃合同、支付憑證、人保財險新疆分公司核查報告、情況說明、調查筆錄、任職文件、勞動合同等證據證明。 ? ? ? ? ? ? ? ? ? ? ? ? ? ?
綜上,我分局決定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上述編制提供虛假財務資料套取勞務費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我分局決定對時任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經理助理、農險事業部負責人阿迪力·吐爾地予以警告并罰款人民幣2萬元。
當事人應當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持繳款碼到財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銀行(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中信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招商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興業銀行、平安銀行、華夏銀行)中任意一家進行繳款。逾期,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當事人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中國銀保監會新疆監管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訴訟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行。
克孜勒蘇銀保監分局
2023年5月6日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克孜勒蘇監管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克銀保監罰決字〔2023〕10號
被處罰個人姓名:葛X
職務:時任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經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規定,我分局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涉嫌違法,葛X應承擔領導責任一案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并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經查,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存在著以下違法行為:
一、編制提供虛假財務資料套取勞務費。2021年6月,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以人力資源服務費名義虛列勞務費31.54萬元,用于賠償出租方喀什某集裝箱鋼結構有限公司集裝箱損失。
2019年5月-2022年3月,葛X任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經理,負責全盤工作。支公司班子商議決定向新疆某勞務派遣公司借款,用于賠償集裝箱損失。葛X履職盡責不到位,在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虛列勞務費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簽字確認、審核審批,對編制提供虛假財務資料套取勞務費的行為應負領導責任。
上述事實,有勞務外包服務費下級機構明細清單、集裝箱租賃合同、支付憑證、人保財險新疆分公司核查報告、情況說明、調查筆錄、任職文件等證據證明。
二、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2021年4月-11月,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將阿圖什某貨物運輸公司等部分無保險中介資質的車商渠道業務,虛構為個人代理人阿某的代理業務,套取手續費51萬元,并以現金方式支付至上述運輸公司。
2019年5月-2022年3月,葛X任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經理,負責全盤工作。其管理不到位,對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的行為,應負領導責任。
上述事實,有代理人阿某個人代理銷售人員保險代理合同書、代理人阿某銀行卡交易明細、人保財險新疆分公司核查報告、情況說明、調查筆錄、任職文件等證據證明。
三、未經批準擅自變更營業場所。在未經克孜勒蘇銀保監分局核準情況下,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于2022年一季度擅自將營業場所搬遷至“新疆克州阿圖什市天山東路40號1幢2樓”。截至調查日(2022年8月24日),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仍未向分局申請變更營業場所,分局未下發批復。
2019年5月-2022年3月,葛X任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經理,負責全盤工作。其管理不到位,對未經批準擅自變更營業場所的行為,應負領導責任。
上述事實,有保險許可證、房屋租賃合同終止協議、營業場所現場勘察照片、情況說明、任職文件等證據證明。
四、將公牛(育肥牛)當做政策性奶牛承保。2022年1月-2022年2月期間,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將115頭公牛(育肥牛)當做政策性奶牛承保,涉及保險單38份、保費47790元。
2019年5月-2022年3月,葛X任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經理,負責全盤工作。其承保環節內控管理不到位,對公牛(育肥牛)當做政策性奶牛承保的行為,應負領導責任。
上述事實,有保單抄件和批改處理資料、承保明細清單、人保財險新疆分公司審計核查報告、調查筆錄、任職文件等證據證明。
綜上,我分局決定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上述編制提供虛假財務資料套取勞務費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我分局決定對時任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經理葛X予以警告并罰款人民幣8萬元。
上述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的規定,我分局決定對時任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經理葛X予以警告并罰款人民幣8萬元。
上述未經批準擅自變更營業場所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的規定,我分局決定對時任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經理葛X予以警告并罰款人民幣2萬元。
上述將公牛(育肥牛)當做政策性奶牛承保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我分局決定對時任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經理葛X予以警告并罰款人民幣2萬元。
綜上我分局決定對時任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經理葛X予以警告并罰款人民幣20萬元。
當事人應當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持繳款碼到財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銀行(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中信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招商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興業銀行、平安銀行、華夏銀行)中任意一家進行繳款。逾期,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當事人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中國銀保監會新疆監管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訴訟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行。
克孜勒蘇銀保監分局
2023年5月6日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克孜勒蘇監管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克銀保監罰決字〔2023〕9號
被處罰個人姓名:唐X
職務:時任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副經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規定,我分局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涉嫌違法,唐X應承擔直接管理責任一案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并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經查,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存在著以下違法行為:
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2021年4月-11月,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將阿圖什某貨物運輸公司等部分無保險中介資質的車商渠道業務,虛構為個人代理人阿某的代理業務,套取手續費51萬元,并以現金方式支付至上述運輸公司。
2020年1月6日-2021年10月28日,唐X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副經理,分管車險業務。其對車險業務管理不到位,應對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的行為,負直接管理責任。
上述事實,有代理人阿某個人代理銷售人員保險代理合同書、代理人阿某銀行卡交易明細、人保財險新疆分公司核查報告、情況說明、調查筆錄、任職文件等證據證明。
綜上,我分局決定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上述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我分局決定對時任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副經理唐X予以警告并罰款人民幣3萬元。
當事人應當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持繳款碼到財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銀行(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中信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招商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興業銀行、平安銀行、華夏銀行)中任意一家進行繳款。逾期,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當事人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中國銀保監會新疆監管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訴訟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行。
克孜勒蘇銀保監分局
2023年5月6日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克孜勒蘇監管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克銀保監罰決字〔2023〕8號
被處罰個人姓名:古X
職務:時任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營運車輛團隊團隊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規定,我分局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涉嫌違法,古X應承擔直接管理責任一案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并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經查,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存在著以下違法行為:
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2021年4月-11月,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將阿圖什某貨物運輸公司等部分無保險中介資質的車商渠道業務,虛構為個人代理人阿某的代理業務,套取手續費51萬元,并以現金方式支付至上述運輸公司。
2021年1月-2022年4月,古X任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營運車輛團隊團隊長,負責營運團隊管理、營運車隊業務拓展工作,應對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的行為,負直接管理責任。
上述事實,有代理人阿某個人代理銷售人員保險代理合同書、代理人阿某銀行卡交易明細、人保財險新疆分公司核查報告、崗位情況說明、勞動合同等證據證明。
綜上,我分局決定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上述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我分局決定對時任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營運車輛團隊團隊長古X予以警告并罰款人民幣2萬元。
當事人應當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持繳款碼到財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銀行(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中信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招商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興業銀行、平安銀行、華夏銀行)中任意一家進行繳款。逾期,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當事人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中國銀保監會新疆監管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訴訟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行。
克孜勒蘇銀保監分局
2023年5月6日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克孜勒蘇監管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克銀保監罰決字〔2023〕7號
被處罰個人姓名:劉X
職務:時任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經理助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規定,我分局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涉嫌違法,劉旺龍應承擔管理責任一案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并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經查,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存在著以下違法行為:
一、未經批準擅自變更營業場所。在未經克孜勒蘇銀保監分局核準情況下,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于2022年一季度擅自將營業場所搬遷至“新疆克州阿圖什市天山東路40號1幢2樓”。截至調查日(2022年8月24日),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仍未向分局申請變更營業場所,分局未下發批復。
2021年10月-2022年3月,劉旺龍任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經理助理,負責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日常工作,應對未經批準擅自變更營業場所的行為,負管理責任。
上述事實,有保險許可證、房屋租賃合同終止協議、營業場所現場勘察照片、情況說明、任職文件等證據證明。
二、將公牛(育肥牛)當做政策性奶牛承保。2022年1月-2022年2月期間,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將115頭公牛(育肥牛)當做政策性奶牛承保,涉及保險單38份、保費47790元。
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劉旺龍任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經理助理,負責日常工作,應對將公牛(育肥牛)當做政策性奶牛承保的行為,負管理責任。
上述事實,有保單抄件和批改處理資料、承保明細清單、人保財險新疆分公司審計核查報告、調查筆錄、任職文件等證據證明。
綜上,我分局決定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上述未經批準擅自變更營業場所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我分局決定對時任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經理助理劉旺龍予以警告并罰款人民幣2萬元。
上述將公牛(育肥牛)當做政策性奶牛承保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我分局決定對時任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經理助理劉旺龍予以警告并罰款人民幣2萬元。
綜上,我分局決定對時任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圖什市支公司經理助理劉旺龍予以警告并罰款人民幣4萬元。
當事人應當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持繳款碼到財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銀行(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中信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招商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興業銀行、平安銀行、華夏銀行)中任意一家進行繳款。逾期,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當事人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中國銀保監會新疆監管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訴訟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行。
克孜勒蘇銀保監分局
2023年5月6日
農銀人壽寧波分公司財務數據不真實合計被罰14萬元
光大永明人壽浙江分公司跨區域經營保險業務被罰4萬元
中國人壽杭州市分公司跨區域經營保險業務被罰2萬元
百年人壽重慶市永川中心支公司虛列培訓費用被罰14萬元
中國人壽貴州黃平支公司騙取保險金導致發生涉刑案件等多項違規事項合計被罰27萬元,一員工被終身禁業
安誠財險陜西安康中心支公司中介渠道業務管理不規范合計被罰1.7萬元
人保健康陜西商洛分公司傭金數據不真實等多項違規事項合計被罰26萬元
農銀人壽陜西商洛中心支公司編制虛假的報告、資料等多項違規事項合計被罰12.9萬元
合眾人壽吉林市中心支公司舒蘭支公司未真實準確地登記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執業信息合計被罰1.1萬元
大家財險深圳分公司財務數據不真實合計被罰11.5萬元
華泰人壽高管變陣!友邦三員大將轉會鄭少瑋擬任總經理即將赴任業內預計華泰個險開啟“友邦化”
金融監管總局開年八大任務:報行合一、新能源車險、利差損一個都不能少
53歲楊明剛已任中國太平黨委委員,有望出任副總經理
非上市險企去年業績盤點:保險業務收入現正增長產壽險業績分化
春節前夕保險高管頻繁變陣
金融監管總局印發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災保險賠付及預賠工作
31人死亡!銀川燒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況,預估保險賠付超1400萬元
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于開展人壽保險與長期護理保險責任轉換業務試點的通知》
董事長變更后,中國人壽新添80后女總助
國內首家批發保險經紀公司來了,保險中介未來將走向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