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發〔2015〕27號
各保監局,各財產保險公司,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中國精算師協會:
為落實全國保險監管工作會議精神,提高機動車保險理賠管理和服務標準的統一性和規范性,確保機動車保險理賠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督促財產保險公司提升車險理賠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根據《保險法》《機動車輛保險理賠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規,我會研究制定了《機動車保險理賠基礎指標第1號(試行)》(以下簡稱《基礎指標》)。現印發給你們,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財產保險公司應加強理賠系統建設,不斷提高車險理賠數據質量
一是對照《基礎指標》中的數據規范,做好理賠系統升級改造,不斷完善系統功能,提高理賠基礎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財產保險公司向監管部門報送或對外發布機動車保險理賠方面的統計指標,應遵守《基礎指標》的相關規定。
二是加強對機動車保險理賠基礎指標的日常監測,根據指標所反映出的問題,改進機動車保險理賠管理工作,不斷提升機動車保險理賠服務質量。
二、各保監局、保險行業協會應加強理賠服務監督,積極探索車險理賠評價機制
一是加強對本地區各財產保險機構機動車保險理賠管理和服務質量的監管,積極探索向社會公眾發布理賠評價結果等工作機制,督促財產保險公司不斷提升機動車理賠管理和服務質量。
二是結合本地區機動車保險理賠監管工作實踐,加強對《基礎指標》建設和使用的研究,提出豐富、完善《基礎指標》的意見建議,不斷增強機動車保險理賠基礎指標的科學性和適用性,提高機動車保險理賠管理和服務評價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各單位在使用《基礎指標》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向我會財產保險監管部反饋。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中國保監會
201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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