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發〔2009〕5號
各壽險公司、養老保險公司、健康保險公司:
為加強財務監管,提高分紅保險專題財務報告(以下簡稱“專題財務報告”)的信息質量,同時適應新會計準則的變化,我會修訂了專題財務報告的編報要求,制定了《分紅保險專題財務報告編報規則》(以下簡稱“《編報規則》”)(見附件),并制作了分紅保險專題財務報告模版(以下簡稱“模版”)(從“www.circ.gov.cn/財務監管/財會工作管理”欄目下載)。現將專題財務報告的編報要求通知如下:
一、請各公司嚴格按照編報規則的要求和模版的格式編制、裝訂專題財務報告。專題財務報告的紙質文本應當按照規定的紙張規格和裝訂方式制作,電子文本應當按照規定的電子文件類型制作。
二、各公司應當向中國保監會報送以下報告:
(一)專題財務報告和審計報告紙質文本(一式兩份);
(二)專題財務報告和審計報告的Word電子文本;
(三)專題財務報告中分紅保險利潤表、分紅保險資產負債狀況表和不分費差的分紅保險業務盈余計算與分配備考表的Excel格式電子文本。
電子文件可通過寄送光盤或者發送電子郵件(ac_jgc@circ.gov.cn)的方式報送,不得使用軟盤報送。
三、各公司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的4月15日前報送上一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專題財務報告。2007年度的專題財務報告和2008年度的專題財務報告同時報送。
四、尚未將費用分攤實施辦法向中國保監會備案的公司,應當在2009年2月15日之前完成備案。
五、美國友邦保險有限公司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應當確定1家主報告公司,合并報送專題財務報告。
報告期內實際經營期不超過3個月的新公司的專題財務報告可以不經過注冊會計師審計。
《關于做好分紅保險專題財務報告編報工作的通知》(保監發〔2002〕8號)和《關于做好分紅保險專題財務報告編報工作的補充通知》(保監發〔2003〕19號)同時廢止。
以上,請遵照執行。執行中遇到問題,請與我會財務會計部聯系。
附件:分紅保險專題財務報告編報規則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九年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