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監局,各財產保險公司,各再保險公司,中國保險行業協會: 為規范財產保險市場經營行為,營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促進保險業又快又好的發展,實現做大做強的目標,現就規范非車險市場經營行為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加快建立科學嚴謹的非車險保險條款和費率體系 (一)建立《純風險損失率表》制度。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應充分發揮行業的力量,積極組織財產保險公司利用現有經營數據,逐步建立非車險《純風險損失率表》。按照“先易后難、突出重點,總體規劃、分步實施,先試點、后完善”的原則,先對重點行業的企業財產保險、建安工險及其責任保險業務(以下簡稱“試點項目”)建立《純風險損失率表》,并逐步向一般行業和其他險種推廣。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應建立非車險經營數據統計分析制度,不定期對《純風險損失率表》進行修正和發布。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應及時將《純風險損失率表》的頒布或修訂計劃以及工作開展情況向中國保監會報告。 (二)重新申報產品。各財產保險公司應于《純風險損失率表》頒布后1個月內,及時修改或重新制定出本公司試點項目的保險費率及其對應的保險條款,并報送中國保監會備案;《純風險損失率表》頒布1個月后,各財產保險公司在試點項目中,不得再使用原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 (三)各財產保險公司在報送試點項目使用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時,應嚴格遵守《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中國保監會2005年第4號令)和《關于實施〈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005〕109號)的有關規定,并對報送備案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提供精算說明。精算說明應包括:《純風險損失率表》的使用情況、《純風險損失率表》外風險的損失率測算情況、附加費用率假設、公司經營過去三年的實際費用率構成及水平(公司經營不滿三年的保險公司,以開業時間為準)、測算公式和過程等。 (四)各財產保險公司應加快對非車險保險條款,尤其是涉及大型商業保險項目較多的企業財產保險和建安工險及其責任保險的創新改造工作,更好地適應中國市場的實際風險情況。 二、不斷提高非車險業務管控水平 (一)各財產保險公司應重視對專業承保人才的培養,加強和完善風險評估制度、核保授權制度、內部核保責任制度以及保險標的的防災防損等工作。 (二)各財產保險公司應加強行業間溝通協調,建立保險行業承保信息溝通機制,加強數據統計和分析,逐步完善行業經營數據。 (三)各財產保險公司應加強與再保險公司的交流溝通,加強承保技術的引進和交流。在引進時應加強消化吸收再創新的能力,要根據中國以及公司的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完善和創新。 (四)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應建立非車險承保人聯席會議制度,定期溝通交流非車險業務的經營經驗,研究《純風險損失率表》的推進等非車險管理工作。 三、加強非車險業務的監督力度 (一)各財產保險公司應加強對其分支機構執行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情況的管理,同時嚴格規范退保程序、應收保費以及手續費支付的管理。未經投保人明確授權或退保手續不完備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以退費形式支付中介機構或投保人手續費,或套取經營費用;不得以沖銷應收保費的形式支付中介機構或投保人手續費;手續費必須據實列支。各財產保險公司總公司應對違反規定的分支機構及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二)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應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的作用,將非車險業務的行業溝通、交流、協調落到實處。 (三)各財產保險公司應進一步規范保險投標行為,嚴格遵守《關于財產保險投標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003〕83號),對招標方明確提出顯失公平,或不符合有關管理規定的條款,應提請同級行業協會加強與招標方的溝通,爭取良好的招標環境。 (四)中國保監會和各保監局將加強對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執行情況以及非車險市場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對擅自修改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進行不正當價格競爭、擾亂正常市場秩序的保險機構,將依法予以嚴肅處罰。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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