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規定適用于個人分紅保險。
二、分紅保險可以采取終身壽險、兩全保險或年金保險的形式。保險公司不得將其他產品形式設計為分紅保險。
第二部分 保險費
三、保險費應當根據預定利息率、預定死亡率、預定附加費用率等要素采用換算表方法進行計算。
(一)預定利息率
保險公司在厘定保險費時,應根據公司對未來投資回報率的預測按照謹慎的原則確定預定利息率,所采用的預定利息率應當符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保監會”)的規定。
(二)預定死亡率
保險公司在厘定保險費時,預定死亡率應當采用中國人壽保險業經驗生命表(1990—1993)所提供的數據。根據保險責任的不同,保險公司應當按照下表所列經驗生命表的適用范圍,選擇使用相應的經驗生命表。
中國人壽保險業經驗生命表(1990 - 1993) |
名 稱 |
適用范圍 |
CL1(1990-1993) |
非年金保險男表 |
CL2(1990-1993) |
非年金保險女表 |
CL3(1990-1993) |
非年金保險混合表 |
CL4(1990-1993) |
年金保險男表 |
CL5(1990-1993) |
年金保險女表 |
CL6(1990-1993) |
年金保險混合表 |
(三)預定附加費用率
保險公司在厘定保險費時,預定附加費用率按《關于下發有關精算規定的通知》(保監發[1999]90號文)中的《人壽保險預定附加費用率規定》執行。
四、保單年度末保單價值準備金
保單年度末保單價值難備金指為計算保單年度末保單最低現金價值,按照本條所述計算基礎和計算方法算得的準備金數值。
(一)計算基礎
1、死亡率和費用率采用險種報備時厘定保險費所使用的預定死亡率和預定附加費用率;
2、對于保險期限小于10年的保險產品,利息率采用險種報備時厘定保險費所使用的預定利息率加1%;對于保險期限等于或大于1O年的保險產品,利息率采用險種報備時厘定保險費所使用的預定利息率加2%。
(二)計算方法
1、根據該保單的保險責任和各保單年度凈保費按上述計算基礎采用“未來法”計算。
2、保單各保單年度凈保費為該保單年度的毛保費扣除附加費用。其中,毛保費是指按保單年度末保單價值準備金的計算基礎重新計算的保險費,附加費用為毛保費乘以險種報備時厘定保險費所采用的該保單年度的預定附加費用率。
(三)保單年度末保單價值準備金不包括該保單在保單年度末的生存給付金額。
五、保單年度末保單最低現金價值
保單年度末保單最低現金價值是保險公司確定人壽保險保單現金價值最低標準,其計算公式為:
其中,MCV為保單年度末保單最低現金價值;
PVR為保單年度末保單價值準備金;
n為保單交費期間(躉交保費時,n=1);
t為已經過保單年度,t=1,2,...;
參數k的取值按如下標準:對于躉交業務,k=1;對于期交兩全保險和年金保險,k=0.9;對于期交終身保險,k=0.8。
六、保單年度末保單現金價值
保險公司可以本規定所確定的保單年度末保單最低現金價值作為保單年度末保單現金價值,也可以按其他合理的計算基礎和方法確定保單現金價值,但要保證其數值不低于保單年度末保單最低現金價值。
七、保單年度中保單現金價值根據保單年度末保單現金價值按合理的方法確定。
第四部分 盈余分配
八、紅利的分配應當滿足公平性原則和可持續性原則。
九、保險公司每一會計年度向保單持有人實際分配盈余的比例不低于當年可分配盈余的70%。
可分配盈余的確定應當有一個客觀的標準,遵循一貫性的原則。
十、保險公司應對分紅保險賬戶提取分紅保險特別儲備。
分紅保險特別儲備是分紅保險賬戶逐年累積的,用于平滑未來的分紅水平。保險公司計提的分紅保險特別儲備不得為負,分紅保險賬戶的任何準備金科目也不得為負。
十一、紅利分配方式
(一)現金紅利
現金紅利分配指直接以現金的形式將盈余分配給保單持有人。
保險公司可以提供多種紅利領取方式,比如現金、抵交保費、累積生息以及購買交清保額等。采用累積生息的紅利領取方式的,保險公司應當確定紅利計息期間,并不得低于6個月。
在紅利計息期間內,保險公司改變紅利累積利率的,對于該保單仍適用改變前的紅利累積利率。
(二)增額紅利
增額紅利分配指在整個保險期限內每年以增加保額的方式分配紅利,增加的保額作為紅利一旦公布,則不得取消。
采用增額紅利方式的保險公司可在合同終止時以現金方式給付終了紅利。
十二、紅利計算方法
保險公司可以選擇現金紅利方式或增額紅利方式分配盈余。
(一)采用現金紅利分配方式的保險公司應根據貢獻法計算紅利。
1、貢獻法是指在各個保單之間根據每張保單對所產生盈余的貢獻按比例分配盈余的方法,按照利差、死差、費差三種利源項目表示,
其計算公式為:
C=(Vo+P)(i’-i)+(q-q’)(S-V1)+(GP-P-e )(1+i’)
其中,C指該張保單對盈余的貢獻;
Vo指按評估基礎計算的上一保單期末準備金,其中不包括上一保單期末的生存給付金金額;
V1指按評估基礎計算的保單期末準備金;
P指按評估基礎計算的凈保費;
i’指實際投資收益率;
i指評估利息率;
q’指實際經驗死亡率;
q指評估死亡率;
S指死亡保險金;
GP指保險費;
e’指實際經驗費用支出。
保險公司采用貢獻法分配盈余時,可以減少或增加上述公式所包括的利源項目,但對于特定產品選用的利源項目在保險期間內不得改變。
2、保險公司應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每張保單實際分配的紅利:
其中,Ω表示所有分紅保單;R為保險公司確定的不低于70%的比例。
(二)采用增額紅利分配方式的保險公司應當根據下列要求計算增額紅利和終了紅利。
1、增額紅利成本應當按照評估基礎計算,每張保單增額紅利成本的計算公式為:
其中,
為該保單在t時刻分配到的增額紅利;A為按照評估基礎計算的在t時刻購買原保單責任的躉交凈保費。
2、終了紅利的計算應當按照每張保單對分紅保險特別儲備的貢獻確定:
保險公司根據產品類型、交費方式、交費期限、保險期限等保單信息對所有分紅保單分組,計算各組的資產份額,并利用各組的資產份額和責任準備金,劃分各組對應的分紅保險特別儲備,即:
每組對應的分紅保險特別儲備份額=每組的資產份額-每組的責任準備金
每張保單享有的終了紅利應當與該保單對應的分紅保險特別儲備份額中將分配給保單持有人的比例大體相當。
第五部分 法定責任準備金
十三、會計年度末保單法定未到期準備金應當用“未來法”逐單計算。
十四、法定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的計算基礎
(一)評估利息率不得高于下面兩項規定的最低值:
1、保監會每年公布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評估利息率;
2、該險種厘定保險費所使用的預定利息率。
(二)評估死亡率
1、終身年金以外的人壽保險采用險種報備時厘定保險費所使用的經驗生命表;
2、終身年金保險采用按下面規定調整后的中國壽險業經驗生命表中的年金保險經驗生命表,分別計算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 80% ╳ 年金保險經驗生命表;
● 120% ╳年金保險經驗生命表。
十五、法定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的計算方法
(一)法定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的計算采用修正法:
1、修正凈保費的確定
如果α的計算結果小于根據評估基礎計算的首年自然凈保費,則取自然凈保費。
(2)修正后續年凈保費β按下列公式和法定未到期責任準備金計算基礎計算:
α+β在交費期初的精算現值=P 在交費初的精算現值
2、費用扣除額不得高于基本死亡保險金的3.5%。
3、根據上述法定未到期責任準備金計算基礎(即評估基礎)和修正方法計算修正準備金。
(二)如果按修正方法計算的續年評估均衡凈保費高于毛保費,還應計提保費不足準備金。保費不足準備金為保單在未來的交費期間內,評估凈保費與毛保費之差在保單年度末按評估基礎計算的精算現值。
(三)保險公司采用增額紅利分配方式的,計算法定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時,保險責任應包括已公布的增額紅利部分,但不包括未來增額紅利和終了紅利。
(四)保單年度末保單法定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為上述修正準備金與保費不足準備金之和,并且不低于保單年度末保單現金價值。
(五)會計年度末法定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的計算,應當根據所對應的上一保單年度末的保單法定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扣除保單在上一保單年度末的生存給付金額后和該保單年度末保單法定未到期責任準備金進行插值計算,并加上未到期評估凈保費(如果評估凈保費大于評估毛保費,則為未到期毛保費)。
(六)會計年度末保單法定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數額是會計年度末保單責任準備金計提的最低標準。保險公司可采用其他合理的計算基礎和評估方法計算會計年度末保單責任準備金,但要保證所提取的保單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不低于會計年度末法定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十六、法定未決賠款準備金
(一)人壽保險保單在會計年度末應計提已發生已報案未決賠款準備金和已發生未報案未決賠款準備金,其提取規定按《意外傷害保險精算規定》中關于未決賠款準備金提取的規定執行;
(二)對在會計年度末已滿期但未給付滿期保險金的保單、分期支付保險金但尚有未到期支付的保單,均要提取未決賠款準備金:
1、已滿期但未給付滿期保險金的保單,按滿期保險金額提取已 發生已報案未決賠款準備金;2、分期支付保險金但尚有未到期支付的保單,根據保單未了給付責任按保單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的計算基礎計算,提取已發生已報案未決賠款準備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