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建華
中國保險經紀業是在中國即將加入世貿組織之前涌現的。它的出現,標志著中國保險市場正逐步完善,逐步走向規范,并且朝國際保險接軌邁出了關鍵的一步。
首次被批準的建立的保險經紀公司
經中國保監會于1999年12月16日批準,北京江泰、上海東大、廣州長城保險經紀公司開始籌建。
2000年6月16日,王光英副委員長在北京人民大會堂為江泰保險經紀有限公司揭牌, 標志著中國保險經紀市場正式啟動,江泰保險經紀公司成為中國第一家保險經紀公司,總部設在北京市。
長城保險經紀有限公司是中國首批獲準成立的三家全國綜合性的保險經紀公司之一,2000年6月29日,長城保險經紀有限公司公司正式成立,總部設在中國廣州市。
上海東大保險經紀有限責任公司也是我國首批成立的三家保險經紀公司之一。2000年7月正式營業。
此外,事隔一年左右,長安保險經紀有限公司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于2001年5月正式成立。總部設在西安市,是繼北京江泰、上海東大、廣州長城之后的又一家全國性保險經紀公司。
保險經紀公司的職能
按照國際慣例,保險經紀公司和保險代理公司是保險公司不可缺少的中介機構,中國保險經紀公司的出現為保險公司和客戶架起了一座聯系的金橋,成為兩者之間一個重要的“媒婆”。保險經紀公司的宗旨是為客戶提供保險咨詢和保險服務,其中包括為客戶選擇國內外知名的保險公司或再保險公司,并為客戶辦理投保、安排風險,處理客戶索賠等相關事項,但不收取客戶的手續費,其傭金或手續費是從保險公司或再保險公司提取。根據不同的險種,手續費的提取在20%-30%之間。有時候保險經紀人還可根據客戶的要求,為客戶進行風險評估、風險控制、風險轉移和風險投資與管理等一系列的服務,從這方面來看,保險經紀人超出了傳統的范疇,當然會向客戶收取傭金。保險經紀人的職能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 獲得客戶的詳細業務記錄以便向保險人或其他方在投保時作出說明:其中包括客戶的生產性質、生產規模、經營狀況、財務情況、經營理念、潛在保險需求等情況。
● 為客戶提供技術方面的咨詢以及保險市場的發展和法律方面的咨詢:其中包括險種的選擇,什么性質的財產購買什么樣的險種才能使企業的財產獲得充分的保障;保險市場的形勢與發展;國家有關法規和最新保險法規等情況。
● 把握保險市場詳盡的、最新的信息:走在市場信息最前頭,隨時為客戶提供最新保險咨詢。
● 選擇和推薦保險人或保險人集團:選擇保險人應考慮以下幾點:服務質量;承保范圍;靈活性;承保能力;業務發展速度;理賠服務;保險技術服務;價格因素;檢驗與風險控制;雙方互利;財務安全性;業務連續性;公司聲譽和經驗等等。
● 代表客戶與保險人談判索賠有關事宜:立即向保險人報告損失的通知;在保單項下告知被保險人的權利與義務;填寫索賠單;委派損失理算師進行損失評估與計算;協助被保險人準備必要的單據和與索賠有關證明;從保險人那里收取索賠款;如果是巨額損失,必須與損失理算師和保險人一起進行現場查勘,參加現場會議,共同確定定損。
● 按照客戶的要求,迅速提供書面確認書及有關進展的報告。
● 向客戶提供書面的保險服務和安排記錄:其中包括為客戶填寫投保單和問卷調查、安排檢驗、向保險人提供客戶信息、以書面的批示向保險人和被保險人說明簽發保險單、安排保險注意事項和保單有關文檔、在保險經紀人記錄系統中列入此項業務、代替保險人從客戶中收取保險費,扣除手續費后,將保險費匯寄給保險人。
● 從客戶手中收取保險費以及向保險人匯寄保險費。
● 根據客戶要求,提供額外的服務。比如說,風險管理服務、未保損失的防災防損服務。
● 保存客戶以往索賠的準確紀錄,以便在下一年投保時向保險人作出說明。
從國外保險市場的發展歷史來看,保險經紀人的成長伴隨著一個理念的日益成熟。保險經紀人承攬業務范圍涵蓋許多風險領域。所以,保險經紀人并不完全是為保險公司帶來了業務,而且要對被保險人的項目進行各種管理風險。保險經紀公司的主要功能是辨認風險、評估風險、建立風險管理的標準、協助被保險人分析以及選擇處理風險的技術、協助客戶處理理賠等,也就是說,保險經紀公司協助客戶管理的是“風險控制的總成本”。
保險經紀公司的出現給傳統的保險公司提出了嚴峻的挑戰
一個完善的保險市場體系離不開保險經紀公司和保險代理公司的參與和運籌,根據筆者在英國所了解到的情況來看,英國保險人和再保險人80%左右的業務是由保險經紀人和再保險經紀人承攬的,而保險人和再保險人自身的直接業務只占20%左右。尤其值得提到的是,倫敦勞合社90%以上的業務是由勞合社經紀人承攬的。倫敦保險市場和勞合社保險交易之活躍,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勞合社保險經紀人和國際保險經紀人的媒介作用。在倫敦保險市場上,就有許多著名的保險經紀人公司,比如說,威廉斯.法貝保險經紀公司(Willias Faber)、賽德維克保險經紀集團( Sedwick Group)、希爾克雷斯特經紀公司(Hillcrest)等等。此外,在美國保險市場上,經紀人給保險公司帶來的業務與英國的大致相同,據統計,2000年美國保費收入大約8000億美元,其中65%的保費由經紀人帶來的。保險經紀人對保險人所起的作用,從這些數字就能可見一斑,是不言而喻的。
在一個完善的保險市場上,保險人和經紀人的關系非常密切,這種關系有效地促進了保險市場的繁榮和專業化水平的提高。然而,在中國目前的保險市場上,情況有所不同,保險經紀人和保險公司在展業方面各不相讓。這也許是由于保險經紀人的出現,帶走了保險公司的一部分客戶。加上保險經紀人要參與保險計劃方案的修訂,客戶的保費降低了,而保險公司承擔的保險責任卻增加了,保險公司好像利潤減少了。但實際上,從長遠的角度考慮,保險經紀人對保險人是非常有利的。因為保險經紀人雖然代表投保人的利益而向保險公司投保,但是經紀人也為保險人帶來了更多的業務,由于經紀人還要為客戶進行風險管理,因此,保險標的出險的機率會大大降低,因而保險公司最終受到利益。同時,保險經紀人是保險人重要的銷售渠道之一。
我們已經看到,入世后的中國,保險的主體在逐步增多。也就是說,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到來,中國的保險監督機關還將繼續批準建立許多其他商業性保險公司,并會容許更多的外資保險公司或合資保險公司進入中國保險市場參與競爭,為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保障,擔當起保駕護航的作用。我們可以這樣想象,如果保險市場主體(保險公司)不增加,就談不上保險經紀公司的存在,這也許是能說明中國以前的保險市場上沒有保險經紀公司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保險市場主體的不斷增加必然伴隨著保險經紀公司在中國保險市場上的不斷增加。保險公司數目越多,競爭越激烈,保險人不得不考慮其經營成本。保險公司如果再大力發展自己的銷售隊伍,就會造成機構臃腫、人浮于事,經營成本增大,保險產品的價格就會缺乏競爭力。然而,保險經紀人的出現能使各保險公司的展業人員流入保險經紀公司,同時還可以主動幫助保險公司分流銷售人員,減輕負擔。保險公司可以輕裝上陣,集中精力研究產品的市場開發、資金的投資與運用,從而使經營成本逐步降低,提高自身的承保能力、抗風險能力。這樣保險公司就能朝著良性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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