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財險三季度凈利潤縮水,同時現金流由正轉負。今年7月,該公司還被監管層指出部分產品存在四方面問題
《投資時報》研究員 凌岳
從股權變更到高管變動,從監管點名再到混改掛牌,泰山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泰山財險)近期風波不斷。
日前保險公司三季度償付能力報告出爐,從數據來看,泰山財險盈利尚可,但是現金流卻由正轉負。另外,泰山財險的人事變動也在頻繁上演中。雖然該公司的新任董事長已經提名,但是空缺了兩年有余的總裁一職依然沒有定數。
值得關注的是,11月3日,山東省國資委黨委書記、主任張斌在接受媒體采訪時透露,“11月1日,泰山財險已經在產權交易中心掛牌,相信40天以后,一個世界知名的企業就會進入泰山財險,資本進來大概有9億元。
這預示著,歷時兩年多,泰山財險的混改計劃終于有了實質性進展。
外資險企或加入
從泰山財險的掛牌信息來看,該公司擬新增股本6.73億元,增資額不低于8.82億元。增資完成后,原股東持有75.1%的股權,戰略投資者持有另24.9%的股權。
根據增資方案,此次增資額以不低于1.31元/股乘以增發股數計算,超出部分計入泰山財產保險資本公積。募集資金將用于優化股權結構。
泰山財險在掛牌信息中表示,意向投資方須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2018年度末經審計總資產不低于30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凈資產不低于20億元人民幣(相關數據以2018年審計報告為準)。
同時,意向投資方還須承諾,其或其關聯方借助其在財產險領域(尤其是車險、農險、健康保險和其他財產險)的經驗,以及再保險能力、信息技術、銷售渠道的優勢,以促進目標公司建立核心競爭力,提升業務收入及利潤。
有報道稱,泰山財險此次擬引進的戰略投資者或是外資險企——德國安顧保險集團。
山東省國資委官網顯示,9月10日下午,《山東省人民政府德國安顧集團股份公司戰略合作協議》在濟南簽署。9月11日,德國安顧集團董事會主席、首席執行官瑞思博士一行到訪泰山財險,雙方就未來合作發展進行了深入溝通交流。而在更早之前,7月3日至4日,德國安顧集團董事會成員、首席核保官穆特率德國安顧集團高層和條線負責人就曾訪問泰山財險。還有信息顯示,早在去年2月和9月,德國安顧集團代表團曾到訪泰山財險,而后者原董事長郭永利也曾經率隊到訪德國安顧集團。
從資料可以看到,德國安顧保險集團的背景相當深厚,是世界五百強企業,也是德國和歐洲主要保險商之一,業務遍布全球30多個國家,并以歐洲和亞洲為重點市場,內容涵蓋保險、保障和金融服務等多類業務。
高管和股權輪番變動
資料顯示,泰山財險由中國重型汽車集團、山東高速、山東國際信托、濟鋼集團、萊蕪鋼鐵、兗礦集團等十幾家山東國資企業發起設立,總部在山東濟南,注冊資本20.3億元,2011年1月18日揭牌開業,其第一大股東為山東高速,持股比例為39.4%。
事實上,泰山財險的混改一直都在醞釀之中,股權更迭也頻頻出現。據悉,早在2017年9月,泰山財險的兩名股東濟鋼集團和萊蕪鋼鐵就將全部股份清倉,與此同時山東融鑫加入成為第二大股東,持股14.78%。
今年7月3日,又一次股權變動上演。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網站上發布的公告顯示,棗莊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臨沂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淄博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龍口礦業集團有限公司、肥城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5家公司轉讓其所持泰山財險全部股份,合計2.2億股,持股比例為10.8373%。接收方為山東能源集團創元投資有限公司。如轉讓成功,創元投資將成為泰山保險的第三大股東。
根據公告,受讓方創元投資與上述5家公司均為同一實際控制人山東能源集團控制,除此之外,與泰山財險其他投資人之間無關聯關系、無一致行動安排。
伴隨著股權變動,泰山財險的高管也接連更替。
泰山財險官微顯示,11月4日下午,該公司召開領導干部會議。會上,省國資委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處處長胡兵宣讀了省國資委黨委關于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調整的決定:朱華建同志任泰山財險黨委書記;同意提名朱華建同志公司董事長人選,按有關規定辦理。
據了解,今年1月,泰山財險董事長、執行董事郭永利辭職,而在此后將近一年的時間內,該公司董事長職位一直處于空缺狀態。2019年6月起,朱華建出任泰山財險執行董事,自2019年1月出任泰山保險黨委副書記。不過,該公司的總裁一職依然懸空。據悉,2014年原陽光財險副總裁紀律出任泰山財險總裁,不過其在2017年8月總裁職務聘期屆滿后便不再續聘,此后由該公司副總經理安中濤臨時負責經營工作。
監管層指出四大問題
2019年三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顯示,該公司今年三季度實現凈利潤2688.9萬元,環比二季度的3453.07萬元有所下滑;綜合和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均為424.75%。此外,數據顯示,三季度該公司凈現金流由正轉負,為-2440.89萬元,而二季度該數值則為1989.98萬元。
被監管層點名也折射出該公司存著的問題。
今年7月份,銀保監會共向20家財產保險公司下發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泰山財險也是其中之一。銀保監會指出,泰山財險部分產品存在四方面問題:一是部分免責內容未作出明顯提示;二是費率調整條件不清晰、不明確;三是產品屬性分類不當;四是費率、調整系數或計算公式中出現錯誤。
根據監管要求,泰山財險自接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問題產品,并在一個月內完成問題產品的修改工作。同時,自接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報送自查整改報告和相關責任人員的處理情況。
對此,泰山財險在三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中表示,“我司接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后,高度重視,認真研究梳理產品備案工作存在的問題,并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向銀保監會報送了整改結果,采取了如下措施,包括立即停售問題產品;組織開展問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組織產品專項培訓,提高專業知識技能;開展自查工作,全面梳理備案產品;對發現存在問題的產品進行整改;處理相關責任人員。”
責任編輯: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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