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消息,福建銀保監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因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費率、委托不具有合法資格的機構從事保險銷售活動,被處罰款58萬元。
以下為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原文:
海量資訊、精準解讀,盡在新浪財經APP
責任編輯:譚兆彤
APP專享直播
熱門推薦
收起
新浪財經公眾號
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