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消息,江蘇銀保監局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江蘇恒生保險銷售有限公司因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的人員履行高管職責;臨時負責人任職超過規定期限,受到警告處分并被罰款11萬元。
以下為行政處罰決定書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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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譚兆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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