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消息,南通銀保監分局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華泰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因虛列社區活動經費;未按規定進行執業管理,受到警告處分并被罰款31萬元。
具體來看,華泰財險南通中支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
一、虛列社區活動經費
華泰財險南通中支下轄38家EA門店,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各門店保費收入3578.93萬元,華泰財險南通中支支付給各門店的社區活動經費合計108.18萬元(該活動經費與各門店保費收入掛鉤,約為門店總保費的3%)。各門店向華泰財險南通中支申請報銷社區活動經費時未提供所購活動物品發票,華泰財險南通中支未對品牌宣傳和業務宣傳等社區活動開展情況進行跟蹤管理。108.18萬元的社區活動經費對應的社區活動實際均未發生,該費用實際用于各EA門店的業務拓展。
二、未按規定進行執業管理
華泰財險南通中支未向公司保險銷售人員和EA門店主發放保險銷售人員執業證書。華泰財險南通中支員工韋某于2020年5月31日離職,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為其辦理執業登記注銷;門店店主李某于2019年6月5日退店,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為其辦理執業登記注銷。
以下為行政處罰決定書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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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譚兆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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