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消息,濰坊銀保監分局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濰坊鴻鳴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因存在利用業務便利為其他機構或者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委托未執業登記人員從事保險銷售的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警告處分并處罰款23萬元。同時,公司法人高玉玲對上述行為負責,受到警告處分并處罰款5萬元。
以下為行政處罰決定書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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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譚兆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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