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消息,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海峽金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交易記錄,被處罰款80萬元。
此外,時任海峽金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皮立、時任海峽金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車險部總經理魯旭東對海峽金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規定保存客戶交易記錄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分別被處罰款4萬元;時任海峽金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兼福建分公司總經理邱高亮對海峽金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處罰款3萬元。
天眼查信息顯示,海峽金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08月25日成立,公司注冊資本15億元,法定代表人為楊方。公司經營范圍包括:機動車保險,包括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和機動車商業保險;企業/家庭財產保險及工程保險(特殊風險除外);責任保險;船舶/貨運保險;短期健康/意外傷害保險;上述業務的再保險業務;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保險資金運用業務等。
以下為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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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譚兆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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