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直播帶貨”不能瞎搞了 監管頻頻出招規范

保險“直播帶貨”不能瞎搞了 監管頻頻出招規范
2020年08月31日 22:02 新浪財經綜合

  原標題:保險“直播帶貨”不能瞎搞了!

  來源:中國銀行保險報 

  今年以來,受疫情影響電商直播“帶貨”大火,不少保險公司高管也開始嘗試這種新的銷售模式,親自下場帶貨保險成為風潮。

  為促進互聯網與人身保險的深度融合與完善相關監管制度,近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下發《關于收集人身保險公司直播帶貨相關情況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險企填寫“直播帶貨”人身保險產品情況調研問卷(以下簡稱“調研問卷”),并根據該調研問卷的33個問題,對近期人身保險產品“直播帶貨”模式進行總結,并為監管完善相關制度提供參考建議。

  規范“直播帶貨”行為迫在眉睫

  今年以來,多家險企已通過“直播帶貨”銷售保險產品,并取得令人矚目的銷售業績;企業高管也相繼入局,嘗試通過“直播帶貨”方式拓展產品知名度,也嘗到了“甜頭”,部分企業單場成交量直達幾百萬元。

  《通知》稱,在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下,互聯網人身保險發揮出其線上渠道的獨特優勢,較好滿足了消費者“非面對面”的保險服務需求,給消費者帶來了新穎、便捷的服務體驗。

  但與此同時,由于網絡直播門檻較低,個別主播在直播中夸大其詞、虛假宣傳,存在保險銷售誤導現象。針對此現象,《通知》要求險企結合實際情況,認真填寫調研問卷,并提供“直播帶貨”存在的問題及潛在風險、公司應對措施、監管政策建議等,以期進一步的規范。

  監管頻頻出招規范

  事實上,近年來監管部門在持續加強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管理。2018年6月,銀保監會發布《加強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管理的通知》,要求提高對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建立健全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管理制度、加強從業人員合規教育與職業道德教育;而后,禁止非持牌第三方網絡平臺非法從事保險中介業務,并要求抖音、微信、微博等這類第三方平臺宣傳或售賣保險產品也必須遵守《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

  今年以來,“直播帶貨”所存在的潛在風險也引起地方監管機構的注意。河北銀保監局曾于6月印發通知,要求各保險公司和專業保險中介機構對照監管要求,對履行主體責任、建立健全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管理制度、完善信息監控和處置機制、加強從業人員合規教育等方面開展全面排查。

  北京銀保監局也于同月印發了《關于保險網絡直播和短視頻風險提示的通知》,對轄內保險機構著重進行三方面提示,包括嚴格區分保險短視頻、直播業務形式,嚴格規范保險短視頻、直播有關主體,嚴格管理保險短視頻、直播相關內容,要求各保險機構應當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區分不同情形嚴格落實保險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要求。

  總體來看,監管部門均要求保險公司應當審核第三方網絡平臺以短視頻、直播等形式提供宣傳服務的內容,對宣傳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規性承擔相應責任。保險機構應規范使用機構簡稱,避免出現保險公司與保險專業中介機構、保險機構與第三方網絡平臺等相混淆的情況。

  記者 房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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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潘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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