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今年這些保險公司因反洗錢被罰了,處罰金額合計671.9萬
來源:今日保條
原創 小保
今年這些保險公司因反洗錢被罰了,處罰金額合計671.9萬。
保險公司除了被銀保監處罰,還有可能被稅務罰,工商罰和人民銀行罰。今天就來說說被人民銀行處罰,那就是違反反洗錢的相關規定(可見合規經營有多重要,有多少只眼睛盯著你)。
小保從中國人民銀行網站及各個分行統計了一下,截至2020年8月23日,總共有13個地區14家保險公司以及21個人被處罰,累計罰款金額671.9萬元,其中公司罰款630.9萬元,個人罰款41萬元。
被處罰的地區有:北京、上海、南京、湛江、成都、太原、長春、漳州、寧德、福州、鄭州、南昌、遵義;
被處罰的保司有:安達保險、幸福人壽江蘇、珠江人壽湛江、平安人壽遂寧、中融人壽四川、中華聯合人壽、誠泰財險山西、中華聯合吉林、平安財險漳州、太保財險寧德、人民人壽泉州、長城人壽河南、陽光財險江西、富德生命人壽遵義。
被處罰的崗位有:分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中心支公司主要負責人、運營管理部經理、理賠管理部負責人、客服部負責人、風險合規部負責人、客服部反洗錢專員以及相關直接責任人。
被處罰的原因有: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開展可疑交易報告工作;未按規定開展客戶風險等級劃分、調整和審核工作。
2020年保司因反洗錢處罰清單(截至8.23):
最后惡補一下反洗錢基礎知識:
反洗錢,是指為了預防通過各種方式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洗錢活動,依照《反洗錢法》規定采取相關措施的行為。
反洗錢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
《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
《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
《金融機構報告涉嫌恐怖融資的可疑交易管理辦法》
保險公司反洗錢義務:
1、大額交易報告: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交易2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交易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投保、理賠、退保等形式的現金收支;單筆或者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個人國際保險業務。
2、可疑交易報告:短期內分散投保、集中退保或集中投保、分散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釋;頻繁投保、退保、變換險種和保險金額;對公司的審計、核保、理賠、給付、退保規定異常關注,而不關注保險產品的保障功能和投資賬戶收益的等等近二十條。
3、識別客戶身份:客戶身份識別是指以“了解你的客戶”為原則,針對具有不同洗錢或者恐怖融資風險特征的客戶、業務關系或者交易,采取相應的措施,了解客戶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質,了解實際控制客戶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實際受益人。
4、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
5、建立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
6、設立專門反洗錢機構或指定內設機構負責反洗錢培訓
7、反洗錢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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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潘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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