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銀保案件花樣翻新 監管防堵源頭風險
來源:上海證券報
⊙記者 黃蕾 ○編輯 陳羽
作為外部經濟金融環境與行業違法違規風險因素交織形成的一種綜合風險,案件風險正逐步進入監管視野。上海證券報記者昨日從業內獨家獲悉,今年前三季度銀行業、保險業的案件數量和金額呈上升趨勢,報送案件和涉案金額同比均出現上升。
具體從類型來看,分為業內案件和業外案件。據業內人士介紹,銀行業、保險業的案件風險涉及公司治理及各個業務層面,主要集中在非法集資類、內幕交易類、業務類、業外詐騙類等領域。
從前三季度情況來看,在銀行業,內部人員違法違規案件占全部案件數量和金額的比重較大,貸款業務仍是案件最多發領域;在保險業,詐騙案件數量最多、超過半數,其中主要為保險金詐騙案件,作案手段主要有故意制造保險事故、編造虛假事故原因、偽造并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
據業內人士透露,從前三季銀行業、保險業的案件情況來看,幾大風險和問題值得關注。騙貸騙賠花樣不斷翻新。如偽造編造存單騙貸,犯罪嫌疑人向第三人支付額外費用,誘使其在銀行開立個人定期存單,再克隆真實存單,派出與實際存單所有人較為相似的“演員”與銀行開展假存單質押票據業務,騙取銀行資金。在保險領域,車險、意健險的騙保也有職業化、產業化趨向。如公安機關破獲的上海特大“人傷黃牛”保險詐騙案涉及金額近億元,詐騙人員、司法鑒定機構、律師等在保險理賠過程中分工合作,通過虛報傷情、抬高傷殘等級獲得更高賠償,形成固定產業鏈,識別難度較大。
供應鏈金融外部欺詐風險也在持續暴露。比如,有的詐騙人員以虛假應收賬款為基礎資產,通過信托公司發行信托產品騙取融資。此外,高級管理人員涉案金額較大,個別機構案件風險突出。
“錯誤的經營理念助長了案件風險。”一家金融機構負責人分析認為,一些銀行經營理念粗放,“壘大戶”“壘小戶”行為并存,尤其是對于大型企業、地方中小“明星”企業放松貸款審查,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一些保險公司以業務規模為導向,對代理人隊伍管理較為松散,導致代理人違法違規成本低,欺騙投保人行為屢禁不止。
另外,從前三季度案件情況來看,金融科技發展亦伴生新的風險。一是利用網上銀行、手機銀行作案的風險苗頭抬升。二是利用網上自主申貸漏洞集中騙貸。三是金融機構信息系統被攻擊。四是互聯網等保險銷售新型渠道存在風險隱患,如引起業內熱議論的王某在60多家保險公司投保近300份意健險保單,保險金額累計3億元,其中互聯網渠道保單90多份、保額1.6億元。
案件風險已引起監管高度關注。上海證券報此前獨家獲悉,銀保監會已起草《銀行保險機構案件管理辦法》(下稱《辦法》),旨在從源頭防堵案件風險。《辦法》于兩個月前在業內征求意見。近年來,各級監管部門不斷加強案件風險監管,初步形成了案件風險防控制度體系,行業案件風險總體可控。但同時也要看到,當前金融業面臨的風險因素日益復雜,風險防控的力度仍有待加強。
責任編輯: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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