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互聯網保險面臨更嚴監管
來源 金融時報
本報記者錢林浩
近日,360金融通過旗下子公司收購并100%持股廣東眾康永道保險經紀公司,拿到了一張保險中介牌照。這標志著繼BATJ、頭條、滴滴、美團點評等公司后,又一互聯網巨頭展開保險布局。在互聯網巨頭熱情不減、紛至沓來進軍保險領域的同時,逐漸步入發展調整節點的互聯網保險也面臨著較此前更加嚴格的監管。
諸多問題逐漸暴露
隨著近年來居民特別是年輕群體消費習慣的改變,互聯網已經成為消費者購買保險產品和體驗保險服務的重要平臺。但在互聯網渠道變得越發重要的同時,互聯網保險業務中存在的諸多問題正在暴露,消費者權益保護就是其中較為突出的一個。
在中國銀保信近期公布的2018年度保險公司服務評價結果中,沒有一家專業互聯網保險公司獲得A類評價?!督鹑跁r報》記者從中國銀保信了解到,保險公司服務評價體系評價的重點是圍繞消費者反映較強烈的銷售、理賠、咨詢、維權等方面的突出問題,這也暴露出互聯網保險在這些領域存在的不足。
從另一個側面來看,互聯網保險在近年來較快發展的同時,相關投訴量也呈現快速增長。數據顯示,2018年,涉及互聯網保險的投訴超過1萬起,同比增加121%。
今年上半年銀保監會通報的保險消費投訴情況顯示,有兩家專業互聯網保險公司位列財險公司合同糾紛投訴量前10名。在前10名內其他公司的該項投訴量普遍呈下降趨勢的情況下,上述兩家互聯網保險公司的投訴量卻分別增長165.95%和74.96%。在財險公司涉嫌違法違規投訴量前10位中,4家互聯網保險公司更是全部上榜并占據了前兩名。
從投訴與業務量對比情況來看,今年上半年,4家互聯網保險公司再次全部進入億元保費投訴量前10名。而從出現的主要問題來看,在理賠方面,財險公司理賠糾紛投訴量居前10位中有眾安在線和安心財險,投訴量同比分別增長110.67%和97.85%;在銷售糾紛方面,眾安在線的銷售糾紛投訴量居首,同比增長1362.07%;易安財險排在第9位,同比增長1766.67%。
雖然互聯網保險同傳統保險業務有較大差異,這些差異會影響互聯網保險在一些評價指標上的表現,但不可否認的是,這些數據揭示出互聯網保險發展中存在著諸多問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對《金融時報》記者表示:“互聯網保險產品在實際銷售過程中的核保、核賠等環節存在一些問題。這是互聯網保險公司自身應值得反思的地方。例如,針對單純線上服務的不足,是否需要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來更好地提升消費者的服務體驗?!?/p>
事實上,針對互聯網保險發展中所逐漸凸顯出來的問題,監管部門已經有所行動。今年4月,銀保監會就強調,各保險機構應按照相關規定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規范與第三方網絡平臺業務合作,禁止第三方平臺非法從事保險中介業務。此后,銀保監會又下發《關于規范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擬推動建立完善的互聯網保險銷售可回溯內部控制制度。
監管力度或將升級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嚴監管背景下,監管部門將會繼續加強針對互聯網保險的監管力度。
第三方網絡平臺就是強化互聯網保險監管的重要目標之一。第三方網絡平臺通常是指備案運營主體,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許可證(ICP)歸屬機構不是保險機構,是為保險機構的互聯網保險業務提供網絡技術支持輔助服務的網絡平臺。從今年上半年互聯網財產險市場來看,互聯網非車險業務渠道以第三方網絡平臺為主,第三方網絡平臺對互聯網非車險的貢獻度為64.85%。
銀保監會近期下發的《關于開展銀行保險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確指出,互聯網業務中的保險公司、中介機構、第三方網絡平臺的角色定位邊界不清晰、第三方網絡平臺經營主體與披露合作的第三方網絡平臺主體不一致,存在違規經營的風險。
北京銀保監局近期已經針對互聯網保險特別是第三方網絡平臺提出了更為嚴格的監管要求。北京銀保監局在相關文件中要求,第三方網絡平臺不得參與保險業務的銷售、承保、理賠、退保、投訴處理、客戶服務等保險經營或保險中介經營行為;不得將保險產品與其他非保險金融產品同時展示,或做引人誤解的對比宣傳;不得代收保費,保費與其他經營項目費用合并收取的,應做到實時分賬至保險機構所屬專用賬戶。
對此,業內專家表示:“與此前發布的《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相比,北京銀保監局近期發布的文件在內容要求上更為嚴格。雖然只是北京銀保監局的屬地監管思路,但其中透露出互聯網保險的從嚴監管趨勢?!?/p>
目前,互聯網保險的監管辦法為原保監會于2015年發布的《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施行期限為3年。但在新的規定出臺以前,該辦法將繼續有效。
不難預期,新規中針對互聯網保險的監管力度將會升級。監管部門相關人士此前曾表示,互聯網保險監管將堅持機構持牌、人員持證的原則,堅持保護消費者、投保人利益的原則,鼓勵創新但對于第三方網絡平臺的不合規行為也要嚴格監管。
近期發布的《2019年中國普惠金融發展報告》也透露了監管部門加強互聯網保險監管的思路。該報告提出,將研究修訂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制度。以統一監管規則、防范風險為根本任務,秉持審慎包容理念,穩步推進配套制度完善,逐步構建立體化、系統化,具有前瞻性、動態調整的開放性制度體系。在此基礎上探索建立互聯網人身險業務分級分類監管制度,進一步規范互聯網人身保險經營行為,持續優化互聯網人身保險供給機構,防范創新風險。
責任編輯:楊希 190418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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