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地監管連續兩日重拳懲戒:財險“老大老二”收百萬級罰單,三家合計被罰627萬!
A智慧保 強子
在保險業,警示、罰款、停任、停業等成為越來越常見的監管措施,且懲罰力度越來越大。“A智慧保”獲悉,5月18日、19日廣東銀保監局連續開出百萬級罰單,分別給了財險市場“老大”人保財險、“老二”平安財險和中華聯合財險在當地的分支公司。
5月18日,廣東銀保監局連開兩張百萬級罰單,矛頭直指財險市場的兩大巨頭——人保財險和平安財險。一張170萬元,一張295萬元,再次創下地方分局行政罰款紀錄。
人保財險廣州分公司“五宗罪”
170萬元
廣東銀保監局表示,人保財險廣州分公司存在以下五大問題:
○ 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約定外的其他利益。
○ 利用保險代理人以虛構保險中介業務方式套取費用。
○ 拒不依法履行保險合同約定的賠償義務。
○ 農險業務資料不真實。
○ 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
針對以上問題,監管詳列出主要負責人,如在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約定外的其他利益方面,陳某負直接主管責任;利用保險代理人以虛構保險中介業務方式套取費用方面,楊某負直接主管責任。
為此,對于不同的違規問題,監管給予公司及個人相應的行政處罰:
○ 對人保財險廣州市分公司罰款30萬元;對陳某警告并處罰款10萬元。
○ 對人保財險廣州市分公司罰款25萬元;對楊某警告并處罰款7萬元。
○ 對人保財險廣州市分公司罰款12萬元;對楊某警告并處罰款4萬元。
○ 對人保財險廣州市分公司罰款20萬元;對馬某警告并處罰款4萬元。
○ 對人保財險廣州市分公司罰款50萬元;對馬某警告并處罰款8萬元。
人保財險廣州分公司被罰137萬元,個人被罰33萬元,總計被監管處罰170萬元。
平安財險廣州中心支公司“四宗罪”
295萬元
除財險“老大”被嚴厲處罰外,財險“老二”依舊沒有躲過,且迎來更加嚴厲的懲戒。
在這一罰單中,廣東銀保監局詳細列出了平安財險“四大罪狀”,且分別標明每一條違規問題的主要負責人:
○ 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的保險費率;楊某、賀某、李某、聶某、李某負直接主管責任。
○ 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和其他利益;韓某、韓某、余某、何某、官某、楊某、賀某、李某、聶某、李某負直接主管責任。
○ 虛列理賠費用;李某、官某、楊某、賀某、李某負直接主管責任。
○ 拒不依法履行賠償保險金義務;楊某、官某、賀某、李某負直接主管責任。
“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的保險費率”、“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和其他利益”、“虛列理賠費用”熟悉且頻繁的違規“項目”,多次成為眾多險企被處罰的原因。而這次,平安財險廣州中心支公司也因“重復性”冒犯,受到了嚴厲懲戒:
○ 對平安財險廣州中心支公司罰款48萬元;對楊某警告并處罰款2萬元;對賀某警告并處罰款4萬元;對李某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對聶某警告并處罰款9萬元;對李某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
○ 對平安財險廣州中心支公司罰款30萬元;對韓某警告并處罰款10萬元;對韓某警告并處罰款10萬元;對余某警告并處罰款7萬元;對何某警告并處罰款7萬元;對官某警告并處罰款7萬元;對楊某警告并處罰款7萬元;對賀某警告并處罰款7萬元;對李某警告并處罰款7萬元;對聶某警告并處罰款8萬元;對李某警告并處罰款7萬元。
○ 對平安財險廣州中心支公司罰款48萬元;對李某警告并處罰款7萬元;對官某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對楊某警告并處罰款4萬元;對賀某警告并處罰款4萬元;對李某警告并處罰款1萬元。
○ 對平安財險廣州中心支公司罰款26萬元;對楊某警告并處罰款8萬元;對官某警告并處罰款7萬元;對賀某警告并處罰款4萬元;對李某警告并處罰款1萬元。
平安財險廣州支公司被罰152萬元,個人罰款143萬元,兩者合計被罰295萬元。
中華聯合財險
廣州中心支公司“四宗罪”
152萬元
除了財險老大、老二外,傳統財險強將中華聯合財險于5月19日也收到廣東銀保監局開出行政處罰決定書。
處罰的理由是:
○ 虛構經濟業務事項。
○ 給予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約定外的其他利益。
○ 利用保險代理人從事以虛構保險中介業務的方式套取費用。
○ 農險業務財務數據不真實不規范。
○ 未經任職資格核準人員實際履行高管職責。
其中,李某對虛構經濟業務事項、給予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約定外的其他利益、利用保險代理人從事以虛構保險中介業務的方式套取費用負直接主管責任;吳某對農險業務財務數據不真實不規范負直接主管責任;陳某對未經任職資格核準人員實際履行高管職責負直接主管責任。
為此,依據《保險法》相關規定,《農業保險承保理賠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相關規定,《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相關規定,廣東銀保監局做出行政處罰決定:
○ 對中華聯合財險廣州中心支公司罰款119萬元。
○ 對李某警告并處罰款22萬元。
○ 對吳某警告并處罰款4萬元。
○ 對陳某警告并處罰款7萬元。
同一天,廣東銀保監局還對一家專業保險中介機構廣州玖福汽車保險代理有限公司開罰單,利用業務便利為保險公司謀取不當利益,公司及相關負責人李某合計被罰36萬元。
行政處罰再掀“小高峰”
監管分局懲罰添“百萬”記錄
其實,說起保險百萬級罰單,此前也多有案例。如今年3月,銀保監會針對人保壽險存在的“宣傳與事實不符、不實宣傳、未按規定適用經備案保險費率、編制虛假報告文件資料”等原因,被處罰338萬元。
但一般而言,百萬級的罰單一般是由銀保監會開出。監管分局開出的百萬級罰單并不多見,且多以警告、普通罰款等常規處罰措施為主,罰款金額一般在幾萬元、幾十萬元不等。不過也有個例。
就在5月14日,廣東銀保監局分別對人保財險湛江市分公司、廣州市南沙支公司開出兩張罰單:
前者被處罰的原因是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約定外的其他利益,利用保險代理人以虛構保險中介業務方式套取費用,編制虛假資料,人保財險湛江市分公司及直接主管責任人馮某合計被罰106萬元。
后者被處罰的原因是利用保險代理人以虛構保險中介業務方式套取費用,廣州市南沙支公司及直接主管責任人梁某合計被罰28萬元。
而此次監管分局開出百萬級罰單,不僅再次創下新紀錄,且這一操作似乎也成為一個信號——未來的監管,沒有最嚴,只有更嚴。
有數據顯示,2019年,保險監管系統累計在官網公布了900多張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數額超1.4億元。雖然相較2018年銀保監會剛成立以來的雷霆之勢有所緩解,但嚴監管的步調依舊是銀保監會的大方向。
細數2020年以來銀保監會及其分支機構開出的罰單,截至4月30日,近9000萬元的罰款數額,已達到2019年全年罰款的50%以上,再次將保險行政處罰掀起一個“小高峰”。
尤其是在保險監管各個條線的政策逐步到位,監管制度進一步完善的當下,特定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懲治,也將面臨“特定”的處罰。
免責聲明:自媒體綜合提供的內容均源自自媒體,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請聯系原作者并獲許可。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新浪立場。若內容涉及投資建議,僅供參考勿作為投資依據。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責任編輯:張譯文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