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2020工作規劃單:擬出臺新規中14項事關保險

銀保監會2020工作規劃單:擬出臺新規中14項事關保險
2020年05月07日 00:35 新浪財經綜合

金融315,我們幫你維權】近來,ETC糾紛、信用卡盜刷、銀行征信、保險理賠難等問題困擾著金融消費者,投訴多石沉大海、維權更舉步維艱,新浪金融曝光臺將履行媒體監督職責,幫助消費者解決金融糾紛?!?a target="_blank">黑貓投訴】

  原標題:銀保監會2020工作規劃單:擬出臺新規中14項事關保險

  21世紀經濟報道 李致鴻

  大家保險總經理徐敬惠指出,互聯網保險作為近年來快速發展的新生業務模式,監管機構不斷尋找業務創新和風險防范之間平衡點。

  大家保險總經理徐敬惠指出, 互聯網保險作為近年來快速發展的新生業務模式,監管機構不斷尋找業務創新和風險防范之間平衡點。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銀保監會獲悉,在銀保監會2020年規章立法工作計劃中,涉及保險的共有14項。其中,《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管理暫行辦法》《銀行業保險業監管統計管理制度》《銀行保險機構董事監事履職評價辦法》《銀行保險機構應對突發事件金融服務管理辦法》的制定都在銀保監會規劃中。

  除制定這4項監管辦法外,銀保監會還將修訂《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再保險業務管理規定》《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管理辦法》《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暫行規定》《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銀行保險業信息科技風險管理辦法》《銀行業保險業新聞工作管理辦法》《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

  首提監事履職評價

  在規劃制定的4項監管辦法中,2020年3月,銀保監會已經發布了《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管理暫行辦法》,作為《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配套政策,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泰康資產總經理、首席執行官段國圣表示,銀保監會發布實施的《辦法》,既是落實資管新規、完善制度建設的重要一環,也是規范行業業務標準、賦予保險資管市場化定位、統一與其它資管機構起跑線的重要舉措,有利于行業長期穩定健康發展。

  與此同時,原保監會曾下發《保險統計管理規定》,銀保監會成立之后則需要銀行業保險業統一的監管統計管理制度。

  對于《銀行保險機構董事監事履職評價辦法》的制定,銀保監會納入了監事履職評價,在行業尚屬首次。

  2019年11月,銀保監會發布了《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監管評估辦法(試行)》,從8個方面對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進行評估;2020年1月,銀保監會出臺的《銀保監會關于推動銀行業和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到2025年,實現金融結構更加優化,形成多層次、廣覆蓋、有差異的銀行保險機構體系。公司治理水平持續提升,基本建立中國特色現代金融企業制度。

  此外,《銀行保險機構應對突發事件金融服務管理辦法》頗具現實意義。例如,在此次突如其來的疫情中,銀行保險機構積極行動,截至4月24日,保險行業抗疫專屬理賠累計19.08萬件,累計賠付金額3.997億元。人身險公司方面累計賠付2.6億元,財產險公司方面累計賠付1.39億元。行業向國際/境外捐款、捐物總額達3056.98萬元,捐贈物資主要集中在醫用防護配套物資,包括口罩、防護服、測試盒等。

  人保財險原執行副總裁王和還認為,疫情過后,相信許多企業會開始關注營業中斷風險,保險業要注意引導社會需求,在認真總結開展“復工復產保險”取得的經驗,將應急產品“常態化”,通過營業中斷保險的安排,進一步提升企業的風險韌性。

  互聯網保險新規在途

  在修訂的10項監管辦法中,《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備受關注。2019年12月,銀保監會起草的《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征求意見稿)》向業內征求意見,其中定義“保險機構通過互聯網和自助終端設備銷售保險產品,消費者能夠獨立了解產品信息并自主完成投保行為的”屬于互聯網保險業務,并要求僅持牌機構自營平臺可從事保險銷售,“第三方網絡平臺”則作為“營銷宣傳合作機構”。

  隨著疫情影響下的大規模線上化服務切換,以及線上線下交替融合必將成為主要業務模式的趨勢下,監管部門可以密切關注,全面評估,適時推出順應市場變化和行業轉型的監管政策。

  《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的修訂醞釀多時。2017年10月,銀保監會曾下發《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規定,保險公司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風險綜合評級三個指標的達標標準分別為: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應不低于50%、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應不低于100%、風險綜合評級應在B類及以上。三個指標均符合監管要求的保險公司,為償付能力達標公司;任意一個指標不達標的,為償付能力不達標。

  在非現場核查方面,將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低于60%或綜合償付能力低于120%等償付能力風險較大的保險公司列入重點核查對象。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表示,償付能力是衡量保險公司財務狀況時必須考慮的基本指標,《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的修訂十分重要,可以更好地適應償二代監管體系和行業風險防范的需要,進一步提升償付能力監管能力。

責任編輯:張譯文

保監會 保險 新冠肺炎

熱門推薦

收起
新浪財經公眾號
新浪財經公眾號

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

7X24小時

  • 05-14 盛視科技 002990 --
  • 05-14 長源東谷 603950 15.81
  • 05-12 奧特維 688516 --
  • 05-11 威奧股份 605001 16.14
  • 05-08 浩洋股份 300833 52.09
  • 股市直播

    • 圖文直播間
    • 視頻直播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