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月X元”拋誘餌 投保后返現 星火保“玩火”

“首月X元”拋誘餌 投保后返現 星火保“玩火”
2024年09月08日 17:56 媒體滾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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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北京商報

  被監管叫停且已沉寂多年的“首月0元”“首月1元”,又以“首月0.6元”的方式悄然歸來;監管一再要求杜絕的返傭,卻仍以發送“會員福利”的方式存在;官網顯示合作的保險公司已到期,消費者卻仍可以正常下單購買相關保險公司的產品……

  近年來,監管接連針對互聯網保險、短期健康險、保險銷售全流程發文規范,行業內涉嫌違規的情況基本有所收斂。但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現,星火保疑似與監管的明文規定背道而馳,且狂飆不止。

  一旦違規火苗漸燃漸旺,對消費者、保險公司都會造成傷害,這一點目前已在部分消費者身上得到了驗證。“本以為月月幾毛錢,結果次月卻扣款幾十元……”近日,有消費者對記者表示,在星火保買保險,感覺踩了坑、上了當。

  首月優惠、投保后可以收到“會員福利”,星火保看上去明明是在為消費者降低保費門檻送福利,卻緣何成了“一地雞毛”?

  “遠離保險”竟因星火保而起?

  “大病可能生不了,但小病肯定會有吧?”由于保險是分散風險的有效方式之一,家住河北省的吳冠(化名)抱著讓自己有份保險保障的心理,今年5月通過星火保買了份幾毛錢的保險,但吳冠告訴記者,6月、7月、8月每個月都會被扣款數十元甚至上百元,扣款的保險還不止一款。

  這讓她覺得買保險被騙了,產生了退保的心理。

  通過吳冠提供的截圖信息顯示,其投保的保險包括百萬醫療險和防癌險。“保險購買時花了幾毛錢,當時想著幾毛錢一個月挺劃算,但沒想到后續開始出現了兩筆不同保險的扣款,分別為61元和83元。”吳冠表示,實際看下來,星火保有誘導購買的嫌疑,相關投保界面一下子跳過去了,當時沒反應過來就點了,沒有和其解釋清楚不同的產品綁在一起賣。

  與吳冠一樣,通過星火保“一頓操作”購買了保險后,感覺被騙的消費者不在少數。截至目前,黑貓投訴 【下載黑貓投訴客戶端】平臺共有800余條投訴中包含“星火保”,相關消費者反饋的問題包括亂扣費、誘導買保險等。

  此外,通過星火保小程序這一銷售渠道來看,目前共有超過1000條評分,有不少消費者給出了“很差”的評分。涉及的700多條評論中,有不少消費者給出了類似的評價:“欺騙消費者。”“胡亂扣費,前個月說每月0.7元,第二個月就直接原價,遠離保險。”“不建議使用,自從用了后,被騷擾電話打爆了。”

  也有用戶評論稱:“玩文字游戲,首月便宜,后面很貴,一直在忽悠人。退保后經常電話騷擾,每次等重要電話的時候,接起來都是星火保的騷擾電話。退了就是退了,不要再指望我買你家保險!”

而對于保險相對陌生的群體來說,則存在著更大的疑問:“這是什么新型詐騙?”而對于保險相對陌生的群體來說,則存在著更大的疑問:“這是什么新型詐騙?”

  “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總是有號碼打來電話推薦買保險,還會發來帶來星火保字樣的短信鏈接:‘親愛的會員,在嘛?您有1個保單待處理,點此查看……’剛開始輸入手機號,然后發現要輸入身份證,嚇得我馬上退出來,這是不是新型詐騙?”徐桐(化名)對記者表示,擔心自己收到了詐騙鏈接,所以沒敢點擊下一步。

  公開信息顯示,星火保具有保險中介牌照,為正規的保險機構。其是安行天下保險經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行天下保險經紀”)旗下的交互式保險咨詢服務平臺品牌。記者通過星火保了解到,該平臺在小程序在售的產品包括百萬醫療險、重疾險等。

  無獨有偶,記者在星火保平臺瀏覽完相關保險信息后,隨后收到了一條類似于上述消費者提及的信息:“系統提示您看過的健康保障還未完善,建議今日24點前確認。”該條信息中顯示有星火保字樣,同時附帶有投保鏈接。

  “首月X元”藏隱患?

  “每天低至5毛錢的投入,能讓您生病后看病不愁錢,避免家庭經濟陷入困境。”記者通過點擊上述鏈接發現,相關界面展示有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平財險”)承保的太平安享E生百萬醫療險。價格顯示為0.6元/月,并標注了原價需要30元/月的信息。

  填寫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便可“加入保障”。

  點擊“加入保障”后,系統自動彈出彈窗,信息包括“投保須知”“免責聲明”“健康告知”,當點擊“我已閱讀并同意所有內容”后,便直接跳轉到了支付界面。

  在支付過程中,支付界面顯示費用為0.6元,收款方為安行天下保險經紀。

“原價30元/月”變為“0.6元/月”,如何實現的?相關支付界面給出了答案:“開通自動續費,本單立減29.4元。”  “原價30元/月”變為“0.6元/月”,如何實現的?相關支付界面給出了答案:“開通自動續費,本單立減29.4元。”

  “零首付”式營銷并不新鮮,在2020年,這一營銷遭到了通報批評。“首月0元”“首月0.1元”“限時特惠,首月立減X元”的背后,有保險機構將全年應交保費均攤至后11個月,消費者雖享受了首月優惠但并未得到保費優惠;也有保險機構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

  對照費率表來看,上述太平財險承保的太平安享E生百萬醫療險,以26—30歲為例,有社保的費率為30元,意味著雖然可以實現首月0.6元,但后續11個月仍為每月30元,累計需要交330.6元保費。不過,對于部分消費者而言,尤其是并不專業的消費者而言,上述推銷產品的策略令他們摸不著頭腦:以為是幾毛錢結果次月卻扣款幾十元?

  “從費率表看,每個月的保費都是30元,但是實際交費時首月只需要交0.6元,確實存在實際交費與保險公司產品備案保費不符的情形。是保險公司還是星火保給消費者折扣對于行為定性很有必要。”首都經貿大學農村保險研究所副所長李文中表示,如果是保險公司提供的折扣,那就涉嫌違反《保險法》和其他監管規定中禁止的“保險人(或者通過中介人)向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提供合同以外的回扣或者其他利益”;如果是星火保提供,則星火保險違反《保險經紀人監管規定》禁止的“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

  有業內人士對此分析認為,在上述行為中,并不存在保險公司、星火保以外的真正“第三者”,優惠對應的錢大概率是虛假的。即使宣稱第三方支付平臺給的優惠,由于收款方不是支付平臺,其并不代收保費,所以本質上還是屬于保險機構變相返傭。而如果優惠背后實際由保險中介或保險公司承擔,穿透表象看本質,還是可能涉嫌違法或違規。此外,不論是哪一主體,均不能給予保費優惠。

  首月優惠這一做法的目的,在上述業內人士看來,并不難拆解。一是通過分期支付模糊了消費者真實的支出,讓消費沖動更強;二是通過續費立減進行一定程度的折扣,再次提升消費者購買欲。

  而消費者買保險可以享受首月優惠,實則為一款產品的長期經營埋下“定時炸彈”。李文中表示,進一步來看,這一行為一方面會擾亂市場秩序,引發保險市場的惡性競爭,不利于保險業的健康發展;另一方面這種行為也容易讓消費者誤解為每個月的保費都很低廉,從而購買保險,實際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需要關注的是,“每天低至XX”類似宣傳曾被監管點名。去年底,金融監管總局下發了《關于短期健康保險產品有關風險的提示》,在五個維度劃定短期健康險業務的經營紅線。要求不應使用“保費低至(最低)X元”“每月X元起”“保障高至(最高)X萬”等詞匯進行不當宣傳。

  北京商報記者致函安行天下保險經紀采訪有關產品銷售、界面展示等相關問題,截至發稿,該公司未進行回復。但記者注意到,目前,重新打開上述鏈接后,在太平財險承保的太平安享E生百萬醫療險銷售界面中,“每天低至5毛錢的投入”已更換為“每月投入一頓飯錢”。

  誤導性宣傳扎堆出現?

  當支付完太平財險承保的太平安享E生百萬醫療險保費,返回此前的投保界面后,還推薦起了其他保險:“買完醫療險,86%的人會完善重疾險。”

相關推薦信息中還注明了:您的12位好友已完善保障。相關推薦信息中還注明了:您的12位好友已完善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記者還通過另外幾位用戶實測發現,投保太平財險的保險后,該界面也同樣顯示有:您的12位好友已完善保障,并附有類似頭像的標識。

  但其中一位用戶表示,自己不僅微信并沒有12位好友,其他社交平臺也沒有超過12位好友,手機號碼也并未存儲有12位聯系人。這不禁令相關用戶對這一宣傳產生了不解:“12位好友已獲取保障,是我的哪12位好友?難不成是噱頭?”

  業內人士基于上述情況分析認為,如果“您的12位好友已完善保障”指的是一位用戶的12位好友已購買對應的保險,這很大可能是虛假宣傳,銷售誤導,嚴重損害消費者的知情權。“這一宣傳方式可能涉嫌夸大或誤導性宣傳,可能使消費者誤以為自己的好友已經購買了該保險產品并獲得了保障,從而增加自己的購買欲望,這種宣傳方式可能誤導消費者,損害其知情權和選擇權。”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表示。

  北京劭和明地律師事務所保險律師李超也表示,如果其所宣傳的12位好友并不存在,該機構存在虛假宣傳的情況;而如果其所宣傳的12位好友確實為該用戶的真實社交軟件好友,則可能涉嫌因為超必要限度不當使用個人信息而侵犯消費者隱私。

  上述界面中展示的保險為永誠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誠保險”)承保的永誠愛健康惠民重疾險,該界面展示的價格同樣為0.6元/月,而原價需要39.1元/月。同樣,該筆訂單也立減了一筆費用,支付時顯示:“開通主動續費,本單立減38.5元。”不止再度進行了首月保費優惠,記者還發現,在銷售永誠保險的永誠愛健康惠民重疾險時,不同的渠道會有不同的標準。

  從網頁端來看,對于“您進入投保流程,請仔細閱讀保險條款等”提示,僅會進行三秒展示,三秒展示過后,則代表直接確認,而在微信公眾號中的投保鏈接入口,并不會對相關彈窗進行倒計時展示,意味著如果不點擊確認,則無法進入后續的投保環節。

  除此之外,在公眾號一端投保上述保險時,支付前的最后一步也是更為重要的一步,即彈窗確認信息時,會強制要求閱讀投保須知以及特別約定,并且在健康告知一欄中,提供了“確認符合”和“暫不符合”的選項,但在網頁端,投保須知、特別約定、健康告知三大重要信息只需點擊一鍵“我已閱讀并同意所有內容”,在業內人士看來,無疑是從源頭上為部分消費者創造了“略過”閱讀的機會。

  需要注意的是,記者在投保上述保險的過程中,相關投保界面還會顯示“世界500強承保,值得信賴”字樣。不過,永誠保險作為一家中小財險公司,是否為世界500強存疑。8月,最新的《財富》世界500強排行榜發布,記者并未在榜單中查詢到永誠保險。

  7月,由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的《保險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自律公約》指出,保險機構應依法合規宣傳保險產品和服務,不向消費者進行欺詐、隱瞞或誤導性宣傳。如果永誠保險并非世界500強,李文中認為,保險機構這樣宣傳涉嫌虛假宣傳,違反《保險銷售行為管理辦法》等監管規定和行業自律要求。對于保險公司而言,加強合規管理非常重要,應當加強對合作中介機構的管理與要求以滿足合規要求。如果中介機構持續存在類似行為,保險公司應當停止與其合作。

  合作到期仍能出單?

  互聯網保險業務,是指保險機構依托互聯網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保險服務的保險經營活動。既屬互聯網保險業務,便須符合配套監管政策的要求。

  《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規定,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應建立官方網站,參照《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設置互聯網保險欄目進行信息披露,披露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保險機構之間開展合作的,各保險機構應分別披露合作機構名稱、業務合作范圍及合作起止時間。

  然而,雖然星火保官網披露了與諸多保險公司合作的信息,但根據相關披露信息,太平財險、永誠保險與星火保的合作已經結束。

  具體來看,星火保官網中的合作保險公司信息一欄中,顯示太平財險的合作業務范圍為健康險、意外險,永誠保險的合作業務范圍為健康險。其中,太平財險合作開始到結束的時間為2022年4月28日—2024年5月17日;永誠保險合作的結束時間則已過去半年之久,合作開始到結束的時間為2022年11月26日—2023年11月15日。

  雖然官網披露的合作期限已過,但基于上述投保流程不難發現,記者近期仍可以通過星火保的相關鏈接投保太平財險、永誠保險兩家公司的保險,同時也收到了對應的保險保單。

  若保險經紀公司與保險公司的合作時間過期,通常意味著雙方之間的合作協議已經終止。“合作時間過期,保險公司和保險經紀公司之間往往會根據實際業務合作情況考慮是否續簽合作協議。”李超表示,在未續簽合作協議的情況下,保險經紀公司不能再協助保險公司進行展業出單活動。合作協議過期后仍開展業務,屬于違反保險監管規定的情況,涉嫌違法代理銷售相關保險產品。

  在李文中看來,如果真的“過期”(雙方沒有續簽合作協議),那么意味著保險公司對保險中介機構的管理與控制基本上沒有了,消費者通過這樣的中介機構購買保險公司的產品在售后遇到問題解決難度增加,也難以享受到應有的售后服務。

  信息披露是提高市場透明度的重要措施,可以保障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進一步而言,由于保險業是經營風險的行業,與社會公眾利益相關性很強,市場要求保險公司比其他公司披露更多的信息。早在2018年起就已經施行的《管理辦法》明確,保險公司信息披露應當遵循真實、準確、完整、及時、有效的原則,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

  記者就是否與星火保的合作已到期等相關問題致函采訪太平財險以及永誠保險,截至發稿,兩家公司未進行回復。

  “拼多多”式返現?

  提及購物可返現,使用過各大購物App的消費者并不陌生。

  有用戶回憶,以拼多多為例,購物返現通常指的是通過平臺的某些活動或優惠券,用戶在完成購物后能夠獲得一定比例的現金返還。這些返現可以直接用于下一次購物,或者在滿足一定條件后提現到用戶的賬戶中。

  記者調查發現,上述“參加促銷活動并在滿足活動條件后即可獲得返現”這一互聯網營銷思維同樣出現在了星火保的保險銷售流程中。

  在記者投保上述三款保險后,收到了三筆來自星火保的0.1元轉賬。根據收款詳情來看,付款商家為安行天下保險經紀(上海)有限公司,付款備注為星火保“會員福利”。“會員福利”的發放并非偶然,記者通過其他兩位用戶了解到,這兩位用戶通過星火保投保后,也均收到過星火保發來的“會員福利”。

  不同于互聯網購物,在互聯網保險銷售領域,“返現”實則大忌,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頻頻遭到監管處罰,被明令禁止。

  在李文中看來,雖然所謂的“會員福利”金額很小,但仍然涉嫌違反《保險經紀人監管》規定所禁止的“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

  李超也表示,上述情況涉嫌變相返傭,根據《保險法》規定,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其從業人員在辦理保險業務活動中不得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

  需口碑論而非唯規模論

  “只需點幾下,幾款保險或升級后的保險就到手了。”根據多位用戶反饋來看,星火保的相關鏈接實際投保下來,一大印象就是“快”。

  便捷,理應是互聯網保險的必然要求,也是其一大特征,而銷售流程如果過于簡化,并置監管要求于不顧,收來的可能是差評不斷。

  在業內人士看來,上述營銷模式下,部分客戶對于產品和保險并未產生深刻的了解,當發現次月保費升高后,退保的心態便隨之而來。星火保部分營銷對象或旨在吸引的消費者,來自下沉市場,這一群體對保險的理解較為粗淺。如果存在大量的銷售誤導,一方面,消費者會認為買保險等于“買教訓”;另一方面,不利于行業的健康發展和口碑的積攢。

  有保險科技公司高管對此表示,此前有保險中介平臺用類似模式獲得了不少客戶,但也收到了大規模投訴。監管接連發文規范互聯網保險營銷以及保險銷售全流程后,行業內類似情況基本有所收斂。當前,頭部平臺已經找到了屬于自己的發展路徑和獲客模式,所以都是中小型中介公司在做。出現上述情況的核心原因還是部分平臺的監管合規意識不強。

  李文中表示,保險中介機構采用這樣的銷售方式背后原因可能包括,保險市場競爭激烈,一些主體難免采用違規方式來進行不正當競爭。保險中介機構內部的合規管理不到位。中介機構銷售過程中存在類似行為是一種違規行為,涉嫌侵害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也會擾亂市場秩序,影響行業形象。

  互聯網保險不僅需要專業化、個性化產品和服務,同時還應該以合規為前提。如果在合規邊界游走、試探,將消耗消費者對互聯網保險的信任,影響互聯網保險銷售平臺和保險行業的長期發展。“目前市場上的保險中介機構業務水平參差不齊,業務模式邏輯也各有不同。類似星火保這樣的平臺,其更多充當了保險產品的引流工具,并未真正起到深度服務保險消費者的作用,反倒容易傷害到保險消費者對保險的信任與信心。短期內可能會通過套路的手段獲得大量保費,長期必然會損失自身口碑和市場。”李超也表示,這種套路式業務模式,背后的原因依然在于部分保險機構熱衷追求短期的保費規模,忽視長期業務質量與聲譽口碑,只考慮如何先將客戶的保費收進來,不考慮未來是否會產生大量的潛在糾紛。

  對于一個秉持長期主義的成熟保險機構來說,互聯網電商的流量思維并非不可取,但同時需要進一步規范經營行為,比如向消費者進一步充分告知整體保費的繳納狀況等重要信息,避免消費者次月才“后知后覺”,或者后悔自己當時沒注意看。李超表示,對于保險中介機構而言,銷售保險應該注意合規底線,避免使用監管禁止的套路方式為短期保費規模而做出對行業聲譽和口碑非常不利的營銷模式,真正深耕保險客戶服務能力,用自身專業水平和長期服務贏得消費者。

  北京商報金融調查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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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秦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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