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業三個多月后,申能財險宣布受讓天安財險的保險業務。而天安財險控股股東西水股份、原高管成員等,則受到內蒙古證監局處罰、上交所處分。
近日,申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申能財險)發布公告稱,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批準,申能財險將受讓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天安財險)的保險業務。
申能財險稱,本次保險業務轉讓范圍為天安財險依法合規開展的保險業務。轉讓至申能財險的保險業務的后續保險責任將由申能財險承擔,保單權利人(包括但不限于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等)的合法權益將不受影響。
另一邊,內蒙古證監局、上海證券交易所也在近日先后發文,前者對內蒙古西水創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西水股份)以及相關高管開出罰單,后者對西水股份及相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
根據西水股份此前公告,該公司作為投資控股型公司,主要通過控股子公司從事保險、貿易、投資管理等業務,其中控股子公司天安財險從事的保險業務收入占到西水股份主營業務收入的90%以上,成為其核心業務,天安財險成為西水股份重要核心子公司。
內蒙古證監局披露的罰單顯示,西水股份因存在未按規定披露重要合同,2018年年度報告、2019年年度報告虛假記載,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重大事件等違法事實,被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750萬元罰款。
上述違法事實涉及華夏人壽、天安人壽、新時代信托等“明天系”公司。
與此同時,內蒙古證監局對原天安財險領導班子成員作出處罰。具體來看,時任西水股份董事長兼總經理、天安財險董事長兼法定代表人郭予豐被警告并罰款210萬元,時任天安財險總裁高煥利被警告并罰款210萬元,時任天安財險財務總監、副總裁、財務部負責人張祥禎被警告并罰款120萬元,時任西水股份財務總監、天安財險監事田鑫被警告并罰款80萬元,時任西水股份獨立董事兼任審計委員會主任委員杜業勤被警告并罰款50萬元,時任西水股份董事會秘書兼董事、天安財險董事蘇宏偉被警告并罰款35萬元,時任天安財險董事會秘書兼副總裁馬淑偉被警告并罰款2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鑒于當事人郭予豐、高煥利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內蒙古證監局決定:對郭予豐、高煥利分別采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自我局宣布決定之日起,在市場禁入期間內,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就違法情況而言,在未按規定披露重要合同方面,2018年2月、3月、8月,西水股份控股子公司天安財險分別與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夏人壽)、天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天安人壽)簽訂4筆信托計劃受益權轉讓及回購協議,金額分別為169.8億元、57.3億元、40億元和59.9億元。上述協議金額合計327億元,占西水股份2017年經審計凈資產的115.26%。西水股份未按規定就簽訂信托計劃受益權回購協議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且相關事項未在《2018年半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中披露。
在2018年年度報告、2019年年度報告虛假記載方面,2018年,天安財險將前述327億元信托計劃受益權分別轉讓給華夏人壽和天安人壽,同步簽訂327億元信托計劃受益權回購協議。天安財險依據信托計劃受益權轉讓合同,終止確認相關金融資產,調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且未對回購協議進行會計處理,少計“賣出回購金融資產”,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的相關規定,導致西水股份2018年、2019年年度財務報告分別少計負債341.68億元和363.16億元,分別占西水股份當期經審計總資產的29.73%和56.22%。
2019年,天安財險未對成都中德西拉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德陽中德阿維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兩項股權減值損失進行會計處理,上述行為導致西水股份2019年年度報告虛增利潤4.59億元,占西水股份2019年經審計利潤總額的19.63%。
在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重大事件方面,2020年6月8日、6月16日、6月23日、7月9日,天安財險持有的“新時代信托藍海1109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新時代信托藍海1308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新時代信托藍海1273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新時代信托藍海1299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陸續到期且未按期兌付,合計金額62.1億元,可能對公司利潤產生較大影響。西水股份未按規定及時披露上述重大事件。
上海證券交易所此后又披露了《關于對內蒙古西水創業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的決定》,所涉及的上市公司及相關主體違規情況與內蒙古證監局披露的違法事實相同。
最終,上交所作出如下紀律處分決定:對西水股份及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天安財險董事長兼法定代表人郭予豐,時任天安財險總裁高煥利,時任天安財險財務總監、副總裁、財務部負責人張祥禎,時任天安財險董事會秘書兼副總裁馬淑偉,時任董事會秘書兼董事、天安財險董事蘇宏偉,時任財務總監、天安財險監事田鑫,時任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會主任委員杜業勤予以公開譴責,并公開認定郭予豐、高煥利5年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2020年7月17日,原銀保監會宣布對天安財險、易安財險等六家機構實施接管,接管期限一年。2021年7月16日,銀保監會又宣布,依法延長上述六家機構接管期限一年,至2022年7月16日止。
此后,比亞迪控股易安財險,并將后者更名為比亞迪財險;中匯人壽、瑞眾人壽相繼成立,分別依法受讓天安人壽、華夏人壽資產負債等。
2023年9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披露的批復顯示,同意申能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上海臨港園金投資有限公司、上海臨港新片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臺州市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國投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百聯集團有限公司8家單位共同發起籌建申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100億元人民幣,注冊地為上海市。
今年5月,申能財險正式開業,成為首家落戶臨港新片區的全國性保險公司。
責任編輯:秦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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