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金融時報
記者:李丹琳
因為監管新規,已有五家財險公司宣布暫停互聯網財險業務。
8月26日,渤海財險發布公告宣布,該公司已暫停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對于已生效的保險合同,該公司將正常履行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并做好理賠等后續服務。
同日,前海聯合財險也發布公告稱,該公司已暫停開展互聯網財產保險新業務,對于已經承保的客戶,將繼續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保險責任,保障客戶權益。
此前,已有華安財險、安華農險、都邦財險三家公司宣布暫停開展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的公告。截至8月26日,已有五家財險公司宣布暫停開展互聯網財險業務。
據悉,此舉正是回應監管的最新要求。8月9日,金融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加強和改進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互聯網保險公司之外的財產保險公司開展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最近連續四個季度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
(二)最近連續四個季度風險綜合評級為B類及以上;
(三)金融監管總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通知》要求,對財產保險公司不滿足第二條規定的經營條件的,應立即停止開展互聯網財產保險新業務。在停止開展新業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負責日常監管的金融監管總局或其派出機構報告,并在官方網站、自營網絡平臺以及受托保險中介機構自營網絡平臺披露相關信息。對于已生效的保險合同,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并做好理賠等后續服務。
值得一提的是,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達標要求與上述《通知》的展業要求相似,要滿足三個條件。即核心償付能力不低于50%、綜合償付能力不低于100%、風險綜合評級在B類及以上。
業內人士指出,財險公司要進軍互聯網業務,準入門檻要高于監管對險企償付能力達標要求。換言之,償付能力不達標的財險公司,不可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
而上述5家財險公司,2024年償付能力均不達標,主要是因為風險綜合評級不達標。以渤海財險為例,該公司自2020年四季度風險綜合評級由B級降至C級后,已經連續14個季度償付能力不達標。
除了上述5家公司,還有富德產險、珠峰財險、安心財險等不滿足上述展業要求,面臨互聯網保險業務停擺。
責任編輯:王馨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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