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國南方多地遭遇持續強降雨天氣,湖南、廣東等地發生洪澇和地質災害。災情牽動人心,也讓巨災保險的關注度持續提高。
《證券日報》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近年來,我國巨災保險快速發展,巨災保險保費從2014年到2023年的年均復合增速超過40%,在巨災中承擔的損失賠償比例也持續提升。不過客觀來看,我國巨災保險的保障范圍和保障金額仍有待持續提升,需要從建立多層次巨災保障體系、完善多元風險分散機制等方面發力,特別是要利用好資本市場的力量,拓寬災害風險的分散渠道。
保險業積極行動
災情面前,保險業積極行動。
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防汛抗旱保險服務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保險機構要積極對接地方黨委政府及主管部門,體現行業擔當,主動做好保險服務工作”“對受災地區,要暢通理賠綠色通道、簡化理賠手續、優化服務流程,加快理賠和預賠速度,做到應賠盡賠、能賠快賠、合理預賠”。
據央視新聞客戶端消息,7月5日傍晚,湖南省岳陽市華容縣團洲垸洞庭湖一線堤防決堤。
災情出現后,保險機構迅速行動。記者獲悉,人保財險迅速開通綠色理賠通道、簡化理賠流程,加快絕產水稻賠付。截至7月6日15時,人保財險岳陽市分公司已支付民生類農險賠款600多萬元。
中國人壽、中國太保、中國平安、中華財險等險企也啟動了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成立理賠服務工作小組。比如,中國太保產壽聯動、總分協同,第一時間啟動重大災害事故應急響應機制,開啟災情理賠綠色通道,做到應賠盡賠、快速賠付。
實際上,今年以來,面對各類自然災害,保險業積極發揮災前防范、災中救助、災后理賠的作用。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披露的數據,保險業全力應對南方暴雨災害,截至6月23日12時,相關地區保險機構累計接報案1.84萬件,報損金額6.19億元。
保費規模快速增長
我國自然災害分布范圍廣、災害風險高。應急管理部披露的數據顯示,近12年我國自然災害年均直接經濟損失超3600億元。保險在巨災中發揮的防災減損作用備受關注。
中再產險創新業務部總經理周俊華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2014年以來,各地政府相繼針對區域特點,開展符合當地風險保障實際的巨災保險探索,截至2023年,廣東、廣西、山東等19地根據當地災害特點和保障需要,陸續建立地方性巨災保障制度。從保費估算來看,目前我國巨災保險年保費規模已經超過了10億元,從2014年到2023年,年均復合增速超過40%。
覆蓋面擴大、保費增長的同時,巨災保險承擔的損失賠償比例也在持續提高。周俊華介紹,在2008年汶川地震災害中,保險賠償金額僅占全部直接經濟損失的0.2%,而在2021年的河南強降雨災害中,保險賠償占直接經濟損失的比例超10.0%,保障程度大大提高。同時,隨著我國保險深度和密度的增加,財產險和工程險涵蓋地震、臺風/洪水的風險暴露不斷上升,中再產險根據行業數據統計,2022年底保險覆蓋的地震、臺風/洪水風險暴露分別達80萬億元、136.3萬億元,從2014年以來復合增長率分別達19.2%、10.6%。
從巨災保險的保障范圍和保障程度來看,以居民住宅保障為例,2015年,中國城鄉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共同體成立;2024年,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財政部印發《關于擴大城鄉居民住宅巨災保險保障范圍進一步完善巨災保險制度的通知》,明確了三方面內容:一是擴展巨災保險責任,以城鄉居民住宅及室內附屬設施為保障對象,保險責任在破壞性地震的基礎上,擴展增加臺風、洪水、暴雨、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災害。二是提升基本保險金額,實現巨災保險基本保險金額翻倍。三是支持商業巨災保險發展。
商業保險公司也積極參與巨災保險業務。例如,據中國人壽財險公司介紹,其持續提高巨災保險產品覆蓋面,參與地方性巨災保險項目由2021年的8個增加到2023年的25個。
保障缺口仍需彌合
盡管巨災保險的保費快速增長,其在災害事故中承擔的損失賠償占比持續提升,但客觀來看,我國巨災保險的保障缺口仍較大,還需要持續探索建立多層次的巨災保險體系,提升保障程度。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云澤近日表示,從全球平均水平看,重大災害事故的損失中,40%左右由保險業承擔,而我國這一比例僅為10%左右。
“盡管近年來我國巨災風險機制已初有成效,損失承擔比例逐步提升,但整體提升速度還比較慢,仍需持續彌合保障缺口。”中華聯合保險集團研究所首席保險研究員邱劍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邱劍表示,我國地域廣、自然災害多,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大,因此巨災保險的需求非常大。不過,當前我國巨災保險制度和體系還不完善,保險產品的供給不足。他認為,要做大我國巨災保險體系,需要加大巨災保險政策支持,完善多層次巨災風險分擔機制,豐富巨災保險產品體系。
同時,建立巨災模型也非常重要。邱劍表示,巨災模型相當于巨災風險管理的“芯片”,要加強巨災風險數據建設,逐步提高巨災保險產品供給,不斷縮小保障缺口。
探索多元風險分散渠道
巨災風險的一大特點就是損失巨大。業內人士認為,發展巨災保險需要進一步完善風險分散機制,特別是要利用好資本市場的力量,拓寬災害風險的分散渠道。
近年來,我國著力建立和完善巨災保險制度,持續探索發行巨災債券。2015年,中再產險作為發起人,利用特殊目的機構(SPV)在百慕大發行了首筆巨災債券,實現了保險連接資本市場的重大突破。2021年,其又在中國香港成功發行巨災債券。這些探索豐富了巨災風險資本市場分散渠道,進一步完善了巨災風險的分散轉移和補償機制。
巨災債券是通過發行收益與指定的巨災損失相連結的債券,將保險公司部分巨災風險轉移給債券投資者。今年4月份,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推動綠色保險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研究探索通過巨災債券等新型風險轉移方式拓寬風險分散渠道,推動形成多層次多維度的巨災風險分散體系,提升行業巨災風險承擔能力。
周俊華表示,國內發行巨災債券同時涉及保險業、證券業及相關行業,發行體系的建設是一項系統性工程。因此,仍需加強頂層設計與行業實踐,形成政府與市場的合力,不斷提升保險業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推動我國災害治理能力與治理體系建設日趨完善。
業內人士認為,災害治理必須將政府、市場和社會三個方面進行系統整合,需要進一步推動巨災保險與國家災害治理制度的深度融合,實現災害風險的科學防范與管理。
(文章來源:證券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