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商報
在這個人人都有麥克風的時代,不少保險代理人轉移“戰場”,通過短視頻、種草貼營銷保險產品、宣傳保險知識。不過,由于自媒體渠道參與門檻低、信息審核弱,也讓一些“投機分子”涌入了保險行業,將科普變為營銷,將測評做成生意。
更令人擔憂的是,原本“機構持牌、人員持證”的保險銷售底線,也因為自媒體的擾亂而變得越來越模糊……
沒牌照也能賣保險?
本以為是一次再正常不過的購險,但里面的彎彎繞繞至今讓人后怕。
近日,家住北京的李楠楠(化名)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其在刷短視頻時無意間發現了一個保險短視頻博主,由于被博主通俗有趣的短視頻內容吸引,李楠楠打算從這位博主手中購險。
“前期的產品介紹并沒有什么問題,非常順利,但真正到了買保險環節,感覺有點不對勁。”李楠楠告訴記者,這位博主自我介紹的保險中介公司與其持有的保險執業證不匹配,而投保鏈接中又出現了另外一個保險中介公司及保險代理人的名字。
按照李楠楠提供的線索,北京商報記者也聯系上了這位博主孟某表達了購險需求,通過企業微信認證來看,孟某來自深圳市云實互聯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企業簡稱為“杏仁規劃”。
孟某告訴北京商報記者,他是杏仁規劃高級合伙人,同時持有證券、理財師和保險資格證。不過,北京商報記者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發現,深圳市云實互聯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僅有信息技術咨詢、教育信息咨詢服務等,并不包含孟某所說的保險產品銷售、證券承銷等。
“為何你所在的企業并沒有你所說的業務資質?”當北京商報記者質疑其公司真實性時,孟某向記者發來了其個人的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執業證書“自證清白”。
記者通過監管的保險中介云平臺查詢發現,其執業證書真實。然而,證書顯示,其所屬公司為保通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通保險代理”)廣州營業部,而非孟某自我介紹中所說的深圳市云實互聯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杏仁規劃的員工,為何能夠持有保通保險代理的執業證書?孟某對此解釋道:“我們為了保證全國所有產品都有銷售資質,也會和其他中介平臺合作,保證我們的銷售資質。而我的資質是放在保通的。雖然我資質在保通,但我就職于杏仁規劃。”
一位深諳相關業務的保險業內人士告訴北京商報記者,杏仁規劃的定位其實不是保險中介,而是保險自媒體,很多保險自媒體因為體量小,沒有自己的系統,且沒有保險銷售牌照,但是他們想推廣保險,所以進行資質掛靠。
監管要求金融業持牌經營,一方面是由于金融產品的復雜性和專業性,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強化全鏈條全周期監管。而類似孟某這樣的掛靠行為,顯然會讓監管追蹤更加艱難。北京天準律師事務所保險律師李超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對于保通保險代理而言,由于是資質掛靠的關系,其對自身銷售人員的管理影響力就會被大大削弱,無形中放大了風險。
北京商報記者就資質掛靠相關問題致函保通保險代理,截至發稿,該公司并未回復。
孟某持有保通保險代理的執業資格不假,但杏仁規劃的經營范圍并不包括保險銷售。孟某以杏仁規劃合伙人的身份推銷保險,更是踩在了合規的邊界。中國保險學會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北京市蘭臺律師事務所高級顧問王德明律師表示,杏仁規劃屬于保險科普,但按照《保險銷售行為管理辦法》,保險銷售前行為包括推薦保險產品等,也應當持牌經營,沒有牌照則不能從事保險銷售行為。
投保地址也可“現編”?
自媒體博主賣保險專業性如何?
為了一探虛實,記者要求孟某提供合適的保險產品,經過多番詢問和對比,孟某最終為記者選定了海保人壽鑫璽越終身壽險,承保機構為海保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保人壽”)。
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海保人壽是一家注冊地位于海南的保險公司,目前經營范圍僅限于海南和深圳兩地。工作、生活都在北京的記者能否通過海保人壽的核保?孟某告訴記者,只需要在投保時“準備”一個深圳的地址就行,對投保人來說沒有任何影響。
就這樣,孟某對記者表示,投保地址可以先填他們公司,半年后改回就行,并向記者發來了投保鏈接。
眾所周知,無論是線上投保還是線下投保,對個人信息如實告知是最基本的要求。投保時對保險公司說了謊,其中的風險需要消費者自己承擔。首都經貿大學農村保險研究所副所長李文中指出,投保人住址會涉及到發生保險合同糾紛時的訴訟管轄,通常對保險人的承保風險沒有實質性影響。不過,異地投保可能會給消費者享受售后服務和索賠帶來不便。
使用虛假投保地址的風險遠不止于此。李超指出,虛假地址投保會導致客戶在未來長期服務的效率上受到影響。在保險公司核保規則對一些地區有最高保額等各類限制時,虛假地址投保也可能因為未如實告知而影響理賠。北京商報記者就投保地址等一系列問題致函海保人壽,截至發稿海保人壽并未回應。
不對版的保險代理人
孟某向記者發來的投保鏈接,也讓沒有保險銷售牌照的杏仁規劃掉了“馬甲”。
記者在嘗試填寫個人信息進行投保時發現,投保鏈接中彈出的投保告知書寫明,鑫璽越終身壽險承保機構為海保人壽無疑,但提供保險經紀服務的并非一直和記者溝通保險事項的杏仁規劃,而是一家從未在溝通中出現的保險中介機構,名為東方大地(武漢)保險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大地”)。投保頁面還顯示,提供保險中介服務的并非孟某,而是來自東方大地的劉某。
確如李楠楠所述,一個簡單的保險銷售背后,竟涉及了杏仁規劃、保通保險代理和東方大地三個平臺,保險經紀人也涉及了兩位,分別是孟某和劉某。對于普通保險消費者來說,這背后的彎彎繞繞實在是太多。
保險代理人的使命,并不僅僅是將保單賣出去,后續的續保、保險合同效力中止與恢復,乃至退保、理賠等,都需要保險代理人持續跟蹤,長久服務。李文中直言,由于保險合同簽訂過程中關系復雜,且中介存在銷售違規行為,如果消費者在此過程中權益受到侵害,維權難度會加大,維權成本會增加,售后服務也難以保證。
對于承保的保險公司來說,如此操作同樣存在風險。李超表示,因為這一單業務實際并非東方大地公司的劉某促成,甚至劉某壓根不認識也沒見過投保人。保險銷售人員的職責不僅僅是將保險產品銷售出去,其還起到了對保險公司整體風控的首道把關作用。如果掛靠銷售人員和投保人串通,不加甄別地慫恿一些道德風險或逆選擇風險較高的客戶進行投保,保險公司未來也會存在更高的賠付風險。
緣何已經持有保通保險代理執業資格的孟某甘心“為他人做嫁衣”,引導客戶進入東方大地的投保系統?前述業內人士透露,一些自媒體是哪個平臺現在給的傭金高,就去哪個平臺出單,這種保險從業者壓根就沒考慮后期服務,甚至也不一定會做得長久。
擦邊的保險自媒體
資質存疑、誘導消費者說謊、簽單平臺多變……杏仁規劃的貓膩,只是眾多保險自媒體的冰山一角。
業內人士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在大量涌現的保險自媒體中,很多機構并不專業,甚至并不具備保險業務經營資格。他們通過公眾號、抖音等引流、宣傳保險產品,再通過類似“掛靠”的方式出單,就追著一段時間內的紅利,利盡則散。
早在五六年以前,監管部門就曾出手整治不合規的保險自媒體。如2018年,原銀保監會發布《關于加強自媒體保險營銷行為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提高對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建立健全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管理制度,加強從業人員合規教育與職業道德教育。原銀保監會還曾于去年下發《關于開展保險機構銷售人員互聯網營銷宣傳合規性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險機構就互聯網營銷宣傳開展自查整改工作。
監管鐵拳之下,一些不合規的機構也受到了處罰。如初代保險自媒體“多保魚”所屬公司杭州凡聲科技有限公司就曾因非法從事保險中介業務被罰款和沒收違法所得。
不過,自媒體平臺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仍在打著“擦邊球”與監管部門上演貓鼠游戲。有業內律師告訴記者,自媒體保險違規之所以屢禁不止,與當前保險行業、自媒體行業門檻低有很大關系。從業人員數量多,各類自媒體平臺、社交平臺層出不窮,在監管方面面臨一定挑戰。
出了問題,該找誰?
“如果我買了這份保險,后期將會由誰繼續為我服務,介紹我買保險的孟某并不在合同上,合同上的人我根本不知道是誰。”李楠楠的擔憂并不多余。自媒體博主會隨著紅利消失離開行業,但留下的一張張“孤兒單”會加劇消耗消費者對保險行業的信任。
無論是李楠楠投保還是記者實測,實際推薦、介紹產品、協助投保的是孟某,但保險告知書上卻只有劉某的名字。投保時填寫的虛假地址更是將投保人帶進了“坑里”。李超認為,投保的消費者面臨未來各方服務相互推諉、無長期服務人員等困難。由于其實際銷售人員為掛靠人員,出單人員又和實際銷售人員并非同一人,未來發生保險后期服務時,可能面臨找不到人服務等情況。
萬一出現保險糾紛,誰將為保單承擔責任?李文中認為,保通保險代理可能需要承擔孟某銷售保險所產生的法律責任。
對于承保主體海保人壽來說,更需要在投保前期承擔起監督之責。根據《保險銷售行為管理辦法》規定,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應當履行銷售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保險銷售各項管理制度,加強對與其有委托代理關系的保險銷售人員身份和保險銷售業務真實性管理,定期自查、評估制度有效性和落實情況。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應當加強保險銷售渠道業務管理,落實對保險銷售渠道業務合規性的管控責任,完善保險銷售渠道合規監督,不得利用保險銷售渠道開展違法違規活動。
如何避開陷阱
自媒體發展方興未艾,很多自媒體平臺已成為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以及保險從業人員展示公司形象、推介保險產品、介紹保險服務、普及保險知識、宣傳保險理念的重要渠道。一些持牌機構堅持合法合規經營,通過專業的保險知識吸引消費者,形成了自己的業務特色和優勢。
然而,保險自媒體魚龍混雜、泥沙俱下,市場也充斥著“投機”者,在行業紅利期“割韭菜”,誤導消費者、傳播不實消息,埋下大量風險隱患。
對于消費者來說,當如何分辨真假?李超表示,首先,消費者應該在咨詢之初,先查閱宣傳和銷售人員的實際執業資格,明確其屬于哪家具體的保險公司或保險中介公司,確認未來是否通過該機構實際出單。其次,建議消費者盡量選擇較為知名、排名靠前的保險中介機構,如果其有線下分支機構可以提供實體服務,且距離消費者所在地較近,則更有可能在未來提供較好的落地服務。另外,消費者自身也應該提高信息分辨能力,自媒體時代互聯網上的信息較為混亂,對一些信息還應多渠道進行對比確認,選擇自己熟悉且值得信賴的銷售渠道和服務人員購買保險,確保自己的保險有良好的長期服務體驗。
“消費者要看這些自媒體是否僅僅是保險科普,如果涉及保險產品推介、比較等,就屬于保險銷售前階段,需要持牌經營。如果購買保險產品,需要核實是否具有保險中介資質,以及保險機構、中介機構名稱和最終出單的機構是否一致。”王德明補充道。
北京商報記者就相關問題致函杏仁規劃、東方大地,截至發稿未獲得回復。
文/北京商報金融調查小組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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