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鄧雄鷹
近兩年爆發式增長的“惠民保”將迎來新規范。
證券時報記者獲悉,金融監管總局人身保險監管司近日向保險公司發函,就《關于平穩有序開展城市定制型商業醫療保險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下稱《通知》)征求各單位意見。《通知》明確了城市定制型商業醫療保險(通稱為“惠民保”,以下簡稱“定制醫療保險”)的功能定位,要求注重統籌規劃,強化規范運營,完善支持舉措,健全工作機制,加強監督管理。
《通知》明確,各地開展定制醫療保險應當堅持自愿投保原則,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投保,不得向基層攤派投保任務指標,不得與基本醫保捆綁銷售或強制搭售,不得設置不合理運營指標約束。
功能定位方面,《通知》提出,定制醫療保險應當堅持市場運作、政府指導,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地發揮政府部門對業務發展的支持引導作用,尊重商業保險的經營屬性,堅持保險公司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人民群眾自愿投保。這一表述明確了惠民保的市場化定位。
《通知》同時提出,定制醫療保險應當基于當地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等相關數據,科學確定保險責任和費率水平,廣泛覆蓋基本醫保參保群眾,將老年人、既往癥等人群納入保障范圍,鼓勵將保障對象拓展至新市民等群體。鼓勵用人單位用足用好稅收優惠政策,為員工購買定制醫療保險。
統籌規劃方面,《通知》提出,各地應當加強統籌把關,定制醫療保險項目一般以城市(地區)為單位開展,有條件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全轄區為單位開展,每個地區經可行性論證和風險評估后項目數量不宜超過一個。
規范運營方面,《通知》提出保險公司開展定制醫療保險業務,應當建立健全覆蓋業務全流程的內部控制體系;鼓勵保險公司將定制醫療保險設計為費率可調的長期醫療保險,定制醫療保險可以適當進行責任分級或費率分組,根據組內被保險人平均風險水平確定費率,并要求不得對既往癥患者單獨定價,可以適度調整免賠額和賠付比例。
據了解,“定制醫療保險”(即惠民保)是商業保險參與多層次醫療保險體系的服務創新,最早于2015年在深圳推出,近年來成為了席卷全國的現象級保險產品。據不完全統計,總參保人次已達2.98億,僅2022年全年,惠民保生效的銷量就達到約1.15億件。
責任編輯:劉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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