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金融一線消息,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泰康人壽遼寧分公司存在著以下違法行為:
2021年按照《人身保險公司風險排查管理規定》組織開展的風險排查工作流于形式,未排查出個險條線可疑業務線索及風險點,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防范案件發生。
上述公司組織開展的風險排查工作流于形式,未排查出個險條線可疑業務線索及風險點,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防范案件發生的行為違反了《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第六十八條之規定,依據《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第一百一十條之規定,遼寧銀保監局對泰康人壽遼寧分公司處罰款人民幣一萬元。
同時,泰康人壽遼寧分公司沈陽營銷本部總經理賈鳳強,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管理責任,被監管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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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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