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注銷,從工程擔保業務流程上來說,是整個保函擔保活動的最后一個環節,是保函開立人在保函業務終了后的內部清理程序。以建設工程四項保證金擔保保函為例,完成保函注銷,即意味著保函開立人(銀行、擔保公司、保險公司)不再對保險受益人(業主、開發商)負有基于相關合同,對保函申請人(承包商)的相應保證擔保責任。
因此,保函注銷對于保函申請人與保函開立人,都有著重要的意義。
之于保函開立人一方
如未能及時注銷保函,就意味著保函開立人尚未徹底結束保函期間所承擔的責任義務,很有可能會承受額外的責任賠償損失,增加保函風險因素;
之于保函申請人一方
如未能及時注銷保函則意味著保函申請人的保證金或銀行授信額度無法及時得到釋放,導致建企承受不小資金壓力。
因此,保函注銷問題應當得到足夠的重視。
一、保函注銷:從屬保函與獨立保函
保函注銷,是各類保函業務活動的最終流程環節。但不同屬性的保函分類,所對應的保函注銷條件卻有所不同。目前,基于保函開立后與基礎合同之間的法律關系,各項保函業務可以分為從屬保函與獨立保函兩類,各自對應不同的保函注銷條件。
從屬保函:國內傳統的保函性質即為從屬保函,是作為基礎合同的一個附屬契約,其法律效力隨基礎合同的存在、變化、滅失。只要當保函的申請人違約,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時,保證人才承擔保函項下的賠償責任。因此,保證人是否賠償,要經過對被擔保人基礎合同的實際履約情況而定,相對比較公平。
獨立保函:在合同性質上,獨立保函區別于從屬保函,雖然它依據基礎合同開立,但開立后即具有獨立效力。獨立保函通常是見索即付性質,即受益人憑保函向開立任索賠時,開立人見就立刻兌現,并不以被擔保人的合同實際履約情況為前提。
二、獨立保函注銷的標準依據
依據國際慣例有著相對成熟的操作標準,依據URDG758第25條b款的規定,保函可以憑以注銷的理由有三個:1. 保函有效期屆滿(適用于有固定效期的保函);2. 保函項下擔保金額余額為零。也就是說,擔保人已經向受益人支付了全部擔保金額,或者保函的擔保金額已經被減至零。3. 受益人已出具解除擔保人責任的確認函。
三、從屬保函注銷的法律依據
從屬保函,目前在我國所適用的法律規則尚不完善,僅在《擔保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中有所涉及。
《擔保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第二十六條規定,“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二條規定,“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四、國內從屬保函注銷的法務要點
近年來,獨立保函逐漸在國內發展起來,但相對整體保函市場而言,依舊以傳統的從屬保函為主。如建設工程領域中的投標保證保險、履約保證保險、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保險、工程質量保證保險等保險保函,都屬于從屬保函。因此,從實務角度出發,應更加關注與其相適的國內擔保法中的相關法務要點。
總結《擔保法》中關于從屬保函注銷的相關內容,對于不同保函失效條件的注銷標準,值得重點關注:
一、保函保證期與主債務履行期限的相關規:
1、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保證期間,且保證期應較主合同保函申請人的債務履約期更長。因此,如果主合同約定了明確的保證期時間,且保證期時間晚于主債務履約期,保函即可在到期日之后辦理注銷。
2、當事人約定的保函保證期等于或早于保函申請人債務履約期,則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
二、保函效期敞口,即無明確保證期時間,但約定明確的失效事件:
如保函中約定:“有效期至某期工程款結款后一個月”,則應取得相應結款證明證書確認該事項確實發生,并以此證明文件的頒發日期為基礎計算保函的到期時間。因此,當失效事件發生時,保函注銷的關鍵點就在于取得證明該失效事件確實發生的相關證明單據。
三、保函申請人于到期日前要求注銷:
在建設工程領域,保函分為多種形式,如現金保證金、銀行保函、保險保函等,保函生效期間,也意味著保函申請人的高額資金或銀行授信被占用,因此,當工程提前完工,經常會出現提前申請注銷的情況。
對此,需要重點關注的是,擔保方一定要取得保函受益人出具提供的保函責任解除確認函,方可辦理注銷事宜。實務中曾出現,擔保方僅憑保函申請人提供的保函原件就辦理注銷事宜,然而過后受益人并不承認保函注銷情況,在法務審判中,擔保方收到的保函原件無法成為保函注銷的有效證明材料,由此導致擔保方承擔本可避免的額外的保函責任賠償。
保險實務解析:公估機構能否保持第三方中立角色立場?
保險公司解散、破產,保險消費者權益如何保障?
什么是建工意外險?解讀建工意外險保險責任與保險特征!
什么是設計責任保險?解讀設計責任保險特征與保險保險責任
保險經紀人與保險代理人同為中介角色有何區別?
工程保險保費如何厘定?解讀工程保險費率計算及風險因素
工程預付款保證保險與業主支付保證保險有哪些區別?
雇主責任風險有哪些?雇主責任險的保險特點與實務要點
地震導致的在建工程受損,哪些工程保險可以發揮補償作用?
風控干貨 | 施工安全常見的風險與防范對策!
華泰人壽高管變陣!友邦三員大將轉會鄭少瑋擬任總經理即將赴任業內預計華泰個險開啟“友邦化”
金融監管總局開年八大任務:報行合一、新能源車險、利差損一個都不能少
53歲楊明剛已任中國太平黨委委員,有望出任副總經理
非上市險企去年業績盤點:保險業務收入現正增長產壽險業績分化
春節前夕保險高管頻繁變陣
金融監管總局印發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災保險賠付及預賠工作
31人死亡!銀川燒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況,預估保險賠付超1400萬元
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于開展人壽保險與長期護理保險責任轉換業務試點的通知》
董事長變更后,中國人壽新添80后女總助
國內首家批發保險經紀公司來了,保險中介未來將走向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