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融資性信保業務監管加碼:“沒有金剛鉆,別攬瓷器活”
“銀保監會發布的融資性信保業務保前、保后操作指引可以理解為《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業務監管辦法》的補充細節,是后者落地的必經步驟。客觀地看,這對融資性信保業務發展利大于弊,能夠有效規避過去一段時間發展中的風險問題,讓行業重新回到正規,加速健康發展。”平安普惠金融研究院副院長程瑞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如是說。
9月21日,銀保監會發布《融資性信保業務保前管理操作指引》和《融資性信保業務保后管理操作指引》(下稱“兩個指引”)。
何為“融資性信保業務”?融資性信保業務,是指保險公司為借貸、融資租賃等融資合同的履約信用風險提供保險保障的信保業務。
全流程管理
兩個指引在保前管理和保后管理兩大環節分別作出細化要求,覆蓋保前、保后的全流程管理,尤其針對當前融資性信保業務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操作標準。
其中,針對保險公司獨立風控能力不足問題,兩個指引明確了核保和系統功能要求。例如,明確履約義務人的核保政策和客戶準入標準、抵質押物的分類評估標準和管理要求、業務系統功能設置標準和指標監測預警機制等。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目前市場上一些出問題的融資性信保業務,不少是保險公司與第三方互聯網平臺合作,客戶與業務來自互聯網場景,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不足,風控能力、模型手段也跟不上。
一些經營融資性信保業務的保險公司獨立風控能力不強,卻心存僥幸開展業務,對借款人的風險審核管控主要依賴合作助貸機構,以協議方式將核心風控環節委托助貸機構,并要求其提供相關反制措施或兜底承諾。
兩個指引針對合作方管理缺失導致風險傳遞的問題,強化合作方要求和過程管理。例如,明確銷售代理機構、數據服務機構、抵質押評估第三方、追償機構等合作方的要求,并對追償工作的合法性提出要求。
在程瑞眼中,兩個指引均凸顯了三大原則——消費者保護原則、審慎風控原則、融資專業化原則。
程瑞以審慎風控原則為例,兩個指引有三大亮點:一是明確保險公司總公司的主體責任,由總公司負責制度管理、核保管理等核心職能,提高業務權責主體的層級;二是細致地規定了保前、保后的各環節合規要求,甚至細化到管理指標的要求;三是單列提出了對合作方、反欺詐等風險領域的管理要求,體現了嚴謹和審慎的監管態度。
程瑞指出,在融資專業化原則上,兩個指引罕見地在保險監管指引中引入融資領域的專業要求,如抵押品管理、逾期催收管理、流動性管理等,并且在統計上引入M0-1轉化率、M0-2轉化率等專業的貸后管理指標,符合融資性信保業務的業務規律,細致且專業。
融資性信保業務的“苦”
事實上,這并非銀保監會首次對融資性信保業務“出手”。
今年5月,銀保監會發布了《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業務監管辦法》,區分了融資性和非融資性信保業務,重點聚焦高風險的融資性信保業務的監管,提高對融資性信保業務在經營資質、承保限額、基礎建設等方面的監管要求;6月,又下發了《監管提示函》,再度強調融資性信保業務風險,要求保險公司嚴格執行新規,謹慎開展新增業務,防范合作方風險傳遞,妥善處置風險。
這并非沒有緣由。今年4月,在銀行業保險業一季度運行發展情況發布會上,銀保監會副主席黃洪表示,疫情期間,公司經營波動加大,部分企業和個人收入減少,還款能力下降,違約率增加。比如,信用保證保險賠付率一季度呈大幅上升趨勢,上升的比例約50%。
這與經濟周期、環境變化相關,也與一些保險公司的“重規模輕風險”相關。不少保險公司曾吃過信保業務的“苦”。浙商財險、長安責任險、中華聯合財險、易安財險等都在這方面有過前車之鑒。
作為上市保險公司,人保財險的信用保證保險原保險保費收入從2018年的115.75億元增長到2019年的227.63億元;但承保利潤從1.85億元下降到承保虧損28.84億元;綜合成本率從96.9%增長到121.7%。
好在人保財險“挺了過來”。國泰君安非銀金融行業研報顯示,上半年,中國人保財險大幅壓縮信保業務,同比大幅下降58.6%,綜合成本率138.6%,預計當前信保業務的負面影響已充分暴露,后續隨著存量風險的處置以及增量業務的質量把控,信保業務的承保盈利能力將逐漸恢復,最壞的時刻已然過去。
在中國人保2020年半年業績發布會上,關于“融資性信保業務”的話題成了關注焦點。人保財險黨委書記、總裁謝一群表示,公司著力推進融資類信保業務清理整頓,逐步出清存量風險。融資類信保業務的風險敞口明顯下降,今年6月末風險敞口較2019年末下降約22%,此類業務風險基本可控。公司在保持車險業務盈利能力的同時,將大力發展責任險、健康險、個人非車險業務,嚴控融資類信保業務風險,持續推進業務結構優化調整,加快整體業務高質量發展。
重點在風控和業務策略
在《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業務監管辦法》和兩個指引相繼出臺后,保險公司開展融資性信保業務將更加審慎。
某保險公司從事信用保證保險業務的負責人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擁有核心風控能力的保險公司可以在監管要求下繼續開展融資性信保業務,缺乏相關能力的公司應該知難而退。與車險、短期意外險等相對標準化產品相比,融資性信保業務對風控有著更高要求。”
“未來,保險公司會更加審慎地審核融資性信保業務,盡可能地將風險前置,建立一套明確、精細化管理的融資性信保業務核保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核保流程、準入標準、風險分類和額度管理等。”北京一家保險公司信保業務部負責人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指出。
不過,審慎開展融資性信保業務不等同于不做。“雖然行業中出現了融資性信保業務經營不善的情況,但不能因此而否定這一業務的價值。事實上,任何一個金融工具都是中性的,做得好與不好更多取決于用什么樣的方式使用它。”上海某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坦言。
該負責人表示,隨著今年信用保證保險的監管規范逐步落地,行業將更為規范。“這類本身有市場培育的過程,保險公司也有自身能力建設的過程。但沒有能力的時候不能冒進擴大規模,現在大家應該更加理智。”
普華永道中國金融行業管理咨詢合伙人周瑾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從市場需求角度看,融資性信保業務的需求旺盛。一方面,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一個主要原因是信用等級不高,銀行等信貸機構希望第三方提供增信;另一方面,諸多消費金融場景,互聯網金融機構及資金提供方也希望有實力的金融機構共同承擔風險。因此,保險公司在這一領域是不缺市場的,信用保證保險也有利于促進融資市場完善。
不過,周瑾強調,從保險公司這類業務拓展的角度看,重點在于風險管理能力和業務選擇策略,只有具備強大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控制措施,才能從大量的市場需求中過濾掉欺詐類客戶,選擇符合自身風險偏好的業務,才能確定相應的風險對價以獲得風險補償。
(作者:李致鴻 編輯:張星)
責任編輯: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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