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見習記者陳歸辭 上海報道
5月25日,在上海財經大學滴水湖高級金融學院2024年度大會上,清華大學講席教授馮潤桓在主題演講中表示,人工智能的發展伴隨著風險,這給保險業帶來了機遇。保險作為一種社會治理工具,在AI產業中可能發揮風險管控的作用。
馮潤桓提出,人工智能目前大致處于拉姆斯菲爾德矩陣中“未知的未知”的位置,從“未知的未知”邁向“已知的未知”或“已知的已知”,將使人工智能成為“可保”的風險。
他指出,人工智能所涉及的風險可總結為四大類別:一是數據相關風險,例如模型訓練時數據存在的偏差造成模型訓練的結果出現問題;二是權益風險,例如目前已經出現的如ChatGPT所引發的著作權侵權問題;三是模型行為風險,例如大模型幻覺可能誤導消費者;四是社會風險,例如AI技術降低了很多技術門檻,可能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于生產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等。
對于人工智能的風險,很多政府已經正在關注,并開始著手管理相關風險。比如,走在最前面的歐盟早在2018年就已經在法律層面對人工智能予以關注,并于2024年3月通過了世界上第一個具有約束力的人工智能法案。
馮潤桓認為,人工智能所伴隨的風險給保險業帶來了一定的機會,“當風險不夠明確而有法律責任的時候,保險是可能是一個很好的風險管控手段。”他指出,事實上,所有新技術產生時都會面臨類似的“未知”與“風險”問題。比如汽車剛發明時因為人們對它不了解所以遇冷,正是保險業最早推動了汽車的推廣,而法律在這方面比保險行業至少滯后了二十多年;保險業也推動了汽車安全帶、安全氣囊等的使用。
因此,馮潤桓認為,未來在人工智能領域保險業能夠提供哪些風險保障成為值得研究和探討的問題。他表示,保險業為人工智能的風險提供保障在某些場景中已經出現了,比如美國加州政府要求須為進行無人駕駛汽車測試的每輛汽車購買500萬的保險。又如大模型已經引發了著作權的責任問題,在這個領域未來可能會有很多責任險產品推出。此外,已有的網絡安全保險也可能會延伸到人工智能應用領域,已有的貨運險也可能延伸到無人機的使用領域。
責任編輯: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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