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28日訊 中國銀保監會網站今日公布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吉銀保監罰決字〔2022〕74號、75號)。
經查,2021年1月19日至1月27日期間,都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春中心支公司承保了牌照為“蘇*”“浙*”車輛的99筆交強險,投保資料中無車輛在吉林省本地驗車照片或在當地長期使用的其他證明材料,上述交強險保單共涉及原保險保費收入(不含增值稅)79,792.69元。
時任都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春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曹國柱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應對上述違法行為承擔責任。
上述跨省經營交強險業務的行為違反了《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四十一條的規定,根據《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六十九條,吉林監管局決定對都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春中心支公司作出警告并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對曹國柱作出警告并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相關法規:
《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四十一條:保險公司的分支機構不得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營保險業務,本規定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和中國保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六十九條:保險機構或者其從業人員違反本規定,由中國保監會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進行處罰;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的,由中國保監會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對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以下為原文:
行政處罰決定書(吉銀保監罰決字〔2022〕74號)
吉銀保監罰決字〔2022〕74號
當事人:都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春中心支公司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南湖大路鴻城國際A座15層
法定代表人:郭紅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規定,我局對都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春中心支公司涉嫌違法違規一案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并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都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春中心支公司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及聽證申請。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經查,2021年1月19日至1月27日期間,該公司承保了牌照為“蘇*”“浙*”車輛的99筆交強險,投保資料中無車輛在吉林省本地驗車照片或在當地長期使用的其他證明材料,上述交強險保單共涉及原保險保費收入(不含增值稅)79,792.69元。
上述事實,有現場檢查事實確認書、都邦財險相關制度、相關保單抄件、相關情況說明、相關人員調查筆錄等證據證明。
上述跨省經營交強險業務的行為違反了《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四十一條的規定,根據《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六十九條,我局決定對都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春中心支公司作出警告并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當事人應當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持繳款碼(將在處罰決定書送達時告知)到財政部指定的代理銀行進行繳款。逾期,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當事人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以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中國銀保監會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訴訟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行。
行政處罰決定書(吉銀保監罰決字〔2022〕75號)
吉銀保監罰決字〔2022〕75號
當事人:曹國柱
身份證號:22012419740402XXXX
住址:長春市凈月區
時任職務:都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春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規定,我局對都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春中心支公司涉嫌違法違規一案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并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曹國柱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經查,2021年1月19日至1月27日期間,該公司承保了牌照為“蘇*”“浙*”車輛的99筆交強險,投保資料中無車輛在吉林省本地驗車照片或在當地長期使用的其他證明材料,上述交強險保單共涉及原保險保費收入(不含增值稅)79,792.69元。
時任都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春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曹國柱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應對上述違法行為承擔責任。
上述事實,有現場檢查事實確認書、都邦財險相關制度、相關保單抄件、相關情況說明、相關人員調查筆錄等證據證明。
上述跨省經營交強險業務的行為違反了《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四十一條的規定,根據《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六十九條,我局決定對曹國柱作出警告并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當事人應當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持繳款碼(將在處罰決定書送達時告知)到財政部指定的代理銀行進行繳款。逾期,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當事人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以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中國銀保監會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訴訟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行。
(責任編輯:魏京婷)